關于《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主要亮點
(一)明確提出要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
《意見》明確要“創新體制機制,激發社會活力,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要“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在資本金、場地、人員等方面進一步降低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門檻,簡化手續、規范程序、公開信息,行政許可和登記機關要核定其經營和活動范圍,為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提供便捷服務”,并在投融資政策、土地供應政策、稅費優惠政策,補貼支持政策等方面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給予種種優惠,對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釋放了利好消息。
(二)明確提出政府要堅持保障基本
《意見》強調要“以政府為主導,發揮社會力量作用,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確保人人享有養老服務”。“各地公辦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托底作用,重點為‘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要實用適用,避免鋪張豪華”。“要完善農村養老服務托底的措施,將所有農村‘三無’老人全部納入五保供養范圍,適時提高五保供養標準,健全農村五保供養機構功能,使農村五保老人老有所養”。這些論述進一步明確了政府的兜底責任,對城鄉困難老年人是利好消息。
(三)提出了養老服務業發展目標
《意見》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產品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總目標和具體目標,兼顧了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各個相關領域。特別明確了到2020年“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全國養老機構中的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張”等量化指標,這些指標是在深入研究,結合近年來發展實際和未來發展潛力基礎上,通過仔細測算確定的,與我國處于的基本國情相適應,依靠各級政府和社會力量的共同努力,是可以確保實現的。
(四)明確了打造養老產業集群方向
養老產業具有產業鏈長、涉及領域廣、環境友好、健康可持續等特點,對上下游產業具有明顯的帶動效應,輻射范圍廣泛。《意見》提出要大力開發安全有效的康復輔具、食品藥品、服裝服飾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引導商場、超市、批發市場設立老年用品專區專柜。開發老年生活設施和金融理財產品。加強規劃引導,鼓勵發展養老服務中小企業,扶持發展龍頭企業,形成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
(五)解決了養老設施規劃落實問題
《意見》對在城市規劃過程中統籌考慮設置養老服務設施提出了明確的量化標準和要求,積極推動從城市規劃建設起始,就將養老服務設施作為公共服務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統籌規劃、統一布局。其中“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要求已與《城市公共設施規劃規范》(GB50442-2008)有關內容銜接一致,且考慮到各地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基礎條件和實際需求差異,采用了低限指標。
(六)明確提出要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制試點
目前,現有4萬多家社會養老機構中,公辦養老機構占了大多數,不少公辦養老機構效率低下,管理不善,亟待改革。對此,《意見》明確指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積極穩妥地把面向社會提供經營性服務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成為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政策投資興辦的養老床位應逐步通過公建民營的方式管理運營,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委托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可以說,這為搞活公辦養老機構充分發揮它們的作用,指明了方向。
(七)高度重視農村養老服務
在城鄉差距日益嚴重的今天,把農村養老服務放到養老服務業全局中進行謀劃布局,使農村養老服務走出一條既與城鄉養老服務緊密相連,又有所區別的路子,這是《意見》關注的重點,也是《意見》呈現的一大亮點。對此,《意見》把“切實加強農村養老服務”作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六大任務之一,從健全服務網絡、拓寬基金渠道、建立協作機制三個方面進行了系統全面的部署。
(八)明確提出要繁榮養老服務消費市場
社會養老需求巨大、潛力巨大,但要把巨大的潛力轉化為現實的需要,就離不開養老服務消費市場。為此,《意見》從拓展養老服務內容、開發老年產品用品、培育養老產業集群三個方面進行了部署,這對引導各地產業結構調整、拉動內需、擴大消費都具有指導意義。
(九)明確提出要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
《意見》指出“各地要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并對進入的方式方法提出了明確要求,有利于實現醫養融合發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特別是老年人的生活品質。
(十)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這是金融養老、以房養老的方式之一,在國外較為普遍,在國內發展還剛剛起步。這次《意見》以試點形式寫了進來。應該講這對于老年人、對于保險公司都是利好消息,如果試點成功的話,對于解決老年人的養老資金問題,盤活已有房屋資源,擴大保險公司業務都有積極意義。
(十一)明確提出要制定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
以往有關養老服務方面的土地供應政策僅限于公辦養老機構用地,以及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用地的政策。這次《意見》不僅進一步明確了公辦養老機構和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用地政策,還對營利性養老機構用地予以規定。“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更為突出的是,責成國土資源部要盡快“制定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我們相信,隨著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的出臺,養老方面的土地供應瓶頸制約將會逐步破除。
(十二)明確提出要完善稅費優惠政策
對投資者來說,這是最大的政策亮點!兑庖姟吩谥厣暌延姓叩幕A上還有重大利好消息。一是各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包括改、擴、建)要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二是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三是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四是要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十三)明確提出完善補貼支持政策
《意見》既有補人的政策,又有補機構的政策;既有補地方的政策,也有補社會組織的政策,各種補貼政策指向明確具體。
(十四)注重發揮公益慈善組織積極作用
《意見》提出要引導公益慈善組織重點參與養老機構建設、養老產品開發、養老服務提供,使公益慈善組織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力量。積極支持發展各類為老服務志愿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支持老年群眾組織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服務社會活動,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參與互助服務的工作機制。
(十五)開展綜合改革試點
為鼓勵各地先行先試,在財政、金融、用地、稅費、人才、技術及服務模式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為全國養老服務業發展提供經驗。《意見》提出國家選擇有特點和代表性的區域進行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為全國養老服務業發展提供經驗。
另外,《意見》在養老人才培養和就業政策、強化行業監管、建立完善養老服務業統計制度等方面也有許多創新的亮點。
五、切實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
《意見》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和把握養老服務業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和各項部署上來,扎實抓好養老服務業各項工作。要用發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精神推動養老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在保障對象上,要從單純保障城鎮“三無”和農村五保老年人向為全社會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轉變;在機構養老上,要從僅管理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向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全行業管理轉變;在發展布局上,要從偏重發展養老服務事業向促進養老事業與養老產業共同發展轉變;在服務提供上,要從政府直接辦服務向政府重點購買服務轉變;在工作推動上,要從單純培育發展向建管并重轉變,深化養老服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各地既要加強學習,提早謀劃,及時制定具體實施意見,確保責任到位、工作落實,也要抓好機制保障,夯實工作基礎,配強配齊工作機構和人員力量,確保有人辦事、有條件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