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三個繳費標準仔細瞧
淄博市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截止到11月30日結束,不按時間繳費,跨年度將無法補繳。 連日來,記者接到不少個體參保者的咨詢電話,詢問參保登記、繳費基數、繳費方式等相關問題,記者為此專門采訪市社保處的工作人員,對市民的疑問一一作出解答。
參保登記。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參保個人)參加社會保險,到戶籍或常住地所在街道(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辦理參保登記和銀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手續。
繳費基數和繳費標準。
參保個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80%、100%自主選擇,繳費比例按照20%;踞t療保險繳費以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5%。度繳納養老保險費標準,按照60%的基數(2383)繳納5719.20元、按照80%的基數(3177)繳納7624.80元、按照100%的基數(3971)繳納9530.40元;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2382.60元(領取低保人員按照60%繳納),大額醫療保險救助費168元。
繳費方式。
參保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采取銀行代扣代繳,可自主選擇辦理代扣代繳業務的銀行(中、農、工、建四大銀行)。參保個人填寫《城鎮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登記表》,辦理銀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手續后,每年的6月至11月期間,持繳費卡或存折到銀行的各營業網點辦理存款,由銀行代扣代繳。參保個人每年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未按規定時間存款或存款數額不足的不予代扣,由此造成當年的社會保險費中斷,中斷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跨年度將不能補繳。醫療保險費按照補繳時的標準補繳歷年欠費。
參保個人1-6月份住院的,憑住院證明到參保的社保機構,按上年度繳費工資的120%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待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后,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多退少補。
有關信息變更。
參保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繳費卡或存折賬號、繳費基數等參保信息變動的,憑身份證到所在社保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參保個人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可登錄“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sdzb.lss.gov.cn)點擊“個體參保人員郵寄信息變更”自主修改。享受低保的參保個人于11月30日前,攜帶享受低保證明資料到所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享受低保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按60%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