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軌 12繳費檔次供居民選擇
養老保險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廣大群眾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9月19日,市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桂林市城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標志著全市范圍內將建立起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新《辦法》自1月1日起執行。相比以前的政策有哪些變化、廣大居民可以享受哪些利好……針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記者近日采訪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請其進行解答。
擴大參保范圍 新納入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人群
據了解,我市在和,先后啟動實施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簡稱城居保)試點,實現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截至目前,全市參保人數達204萬多人,領取養老金人數達58.42萬人。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決定將新農保、城居保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辦法》保留了原有的制度框架。在參保范圍上,新《辦法》規定:具有我市城區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以前,新農保的參保范圍是農村居民,城居保的參保范圍是有城鎮戶籍的非從業人員,而新《辦法》把沒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群也全部納入參保范圍,擴大了范圍,鼓勵符合條件的居民從年輕時起就參保繳費,年老后獲得更加可靠的保障。”該負責人解釋說。
12個繳費檔次自主選擇 最高提至2000元多繳多得多繳多補
新《辦法》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目前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由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合并實施之前,新農保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城居保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說,新《辦法》繳費標準比新農保增設了7個檔次,比城居保增設了2個檔次,為有更高繳費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選擇。這表示居民可以“多繳多得”。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也有所提高。新《辦法》規定,政府對100-800元繳費檔次分別按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進行補貼,對900—2000元繳費檔次統一按每人每年80元進行補貼。
該負責人介紹,新政策與新農保、城居保制度相比,除100元、200元繳費檔次外,300—800元每個繳費檔次都增加了10元補貼;900—2000元檔次實行80元定額繳費補貼,這是強化“多繳多補”的激勵機制,以引導有意愿和能力的參保居民選擇較高檔次繳費,對廣大參保人來說,都是較大的利好。
此外,政府還將為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包括:城鄉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等四類群體由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100元;不屬于上述四類群體的城鄉低保對象由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50元。同時,繳費困難群體可在政府代繳基礎上增加個人繳費,并享受兩項繳費合計金額對應繳費檔次的政府繳費補貼。
“新《辦法》增加政府為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戶供養對象代繳100元和為城鄉低保對象代繳50元的內容,擴大了代繳的范圍,幫助到更多的困難群體。”該負責人說。
養老關系可轉移 待遇計算方式與原先一致
新《辦法》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合并,很多已參保的居民疑惑:養老關系如何轉移接續呢?
對此,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說,根據新《辦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合并后,其新農;虺蔷颖人賬戶資金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已繳費年限、資金不變,并按新《辦法》繼續繳費和享受相應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老農保)在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時,出現老農保參保人員不屬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范圍的,根據新《辦法》起老農保個人賬戶余額將清退,并終止老農保養老保險關系。”該負責人說。
現在參保人員流動性比較強,新《辦法》對此也進行了明晰。該負責人介紹,參保人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在繳費期間跨城區(縣)轉移戶籍的,可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轉入遷入地,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則無論戶籍是否遷移,養老保險關系都不再轉移。這也是新《辦法》亮點之一。
城鄉養老保險合并后怎么計算、待遇如何?是廣大群眾最為關心的問題。對此,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辦法》待遇計算方式與原先保持一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A養老金由政府出資建立,目前自治區和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7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即,月計發養老金計算公式: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包括個人繳費、補助、利息等)&spanide;139]。
在計息方面也有變化。該負責人說,新《辦法》將原來新農保、城居保“個人賬戶儲存額由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修改為“按國家規定計息”,具體標準由國家統一規定。這有利于規避通脹和利率風險,更好地維護參保人權益。
喪葬補助金400元 個人賬戶余額可繼承
“與以往不同,新《辦法》首次建立了喪葬補助金制度。”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我市各城區經辦機構從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并按400元的標準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金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對未及時辦理養老金停發手續而多領取的養老金,經辦機構可以從喪葬補助金中直接扣減。喪葬補助金由自治區給予全額補助。喪葬補助金補助制度自1月1日起執行。
“以前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都沒有喪葬費補助金,新《辦法》一次性支付400元標準有利于其家人減輕負擔。”該負責人說。
新《辦法》還規定,參保人個人賬戶實行完全積累,實賬管理。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依法繼承。
該負責人解釋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經建立后,無論在哪里繳費,間斷性繳費,個人賬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都將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參保人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包含政府補貼的部分余額,新《辦法》不再剔除。
此外,該負責人還特別解釋說,新《辦法》從1月1日開始執行,這也表示,政府還將對已繳納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按照新《辦法》標準該享受到的權益進行追加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