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疆國企招新疆籍員工 享養老保險等優惠政策
10月起,新疆國有企業、地方國有企業吸納多少新疆當地勞動者,需報送企業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0月8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報送將按月進行,包括企業招用新疆當地勞動者、穩定就業、政策享受、派遣用工、外包用工等情況?h(市、區)人社部門審核、匯總后,同時向地州市人社、國資部門報送,二者審核匯總數據并雙方簽章后,將分別上報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國資委。最終數據將按季度通報。
新疆國有企業招用當地勞動者就業情況報送和通報制度的建立,是貫徹落實第二次中央自治區工作座談會和自治區黨委八屆七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是對“自治區促進企業吸納就業專項行動計劃”的深入實施。
根據專項行動計劃,在疆企業、政府投資和各類援疆項目,70%以上的新增用工指標要用于吸納當地勞動者就業。對于企業新招用新疆籍員工,將給予養老保險補貼、培訓補貼,對于吸納大中專畢業生的,還將給予醫療、失業保險補貼、貸款貼息及稅收減免的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