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合并
9月24日,會理縣來攀打工的張宇盼來了一個好消息:他也能將居民養老保險轉為職工養老保險了。
給張宇帶來的好消息,源自日前攀枝花出臺的《攀枝花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辦法》開啟了攀枝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自由轉移的雙向通道,也標志著攀枝花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并。
城鄉居保新增三個檔次
五年前,張宇來攀做銷售,企業為他辦理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三年后,他成為自由職業者,沒有繼續參險。但張宇從起在會理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逐年繳費。“現在能轉為職工養老保險,了卻了我一樁心事。”張宇說。《辦法》明確提出,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繼續繳費的,可申請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領取條件時,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待遇。
同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未領取待遇前,可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待達到領取條件時,按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辦法》還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在制度內跨地區的轉移接續時的個人賬戶、繳費年限計算以及轉移條件等進行了規定。新增設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1500元、2000元、3000元三個檔次,繳費檔次由原來的10檔增至13檔。
新增繳費檔次后,每個檔次每年繳費標準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部分構成。《辦法》提高了政府補助標準—對選擇5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60元;對選擇1500、2000、30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設定為100、120、160元。
此外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繳費提供資助。同時明確補助、資助金額不得超過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準!掇k法》還對原基礎上提高的5元基礎養老金的政策予以保留。目前,國家基礎養老金標準為55元/月,省標準為60元/月,攀枝花為65元/月。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正常按年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2元。
殘疾人仍可享受特殊優惠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仍然給予符合參保條件的殘疾人特殊優惠,體現了黨委政府對殘疾人的關心和照顧。
在繳費方面,給予殘疾人照顧:一是對符合參保條件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由政府全額代其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其他殘疾人由政府代其繳納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養老保險費的50%;二是對于享受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的特殊人群,政府對其部分或全部代繳養老保險費的同時,仍給予繳費檔次相對應的政府補貼,并記入個人賬戶。
在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方面,殘疾人同其他參保人員享受同等優惠待遇:攀枝花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在四川省核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上提高5元;參保繳費人員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正常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