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提檔升級,省人社廳日前印發了《四川省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方案》,提出了多項惠民政策,包括調高繳費檔次、建立調整機制等。
《方案》提出,優化個人繳費檔次,上調繳費補貼標準, 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最低標準由100元調至200元;最高標準由3000元調至4000元,對應的政府補貼由160元上調至200元。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
《方案》還提出,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財力狀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情況,在中央和省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基礎上,市(州)、縣(市、區)可結合實際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可按補繳時的繳費檔次自愿補繳提高正常繳費年度的繳費標準,補繳不享受繳費補貼。已領取待遇的不再辦理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