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認為,“以房養老”是金融機構做的生意,是讓有提高養老質量需求的居民,將自有住房反向抵押給金融機構,按時領取養老金。既然是一門“生意”,社區就不應該參與進來。
在成都,鐘大爺被媒體稱為“以房養老第一人”。10月,時年79歲的他與當地社區管理機構簽訂協議,由社區出錢出力,幫鐘大爺養老送終,大爺百年之后,把自己的房子贈送給社區。
然而,近日記者回訪鐘大爺,鐘大爺卻說自己后悔了。
成都一環路北一小院只有2個單元,設施陳舊,鐘大爺就租住在1單元1樓的樓梯背后。,同社區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不久,鐘大爺就搬到了這里。每個月900元的租金,一直由社區代管的“鐘大爺專賬”支出。
據媒體報道,鐘大爺原有一套20多平米的老房子,是過世母親留下的單位公房。一直未婚的他沒有子女,兄弟姐妹也先后去世,侄兒、侄女幾乎不來往。原來的老房子里,堆滿了撿來的瓶瓶罐罐,一個沙發就是睡覺的地方。當時社區為其辦理了低保,一個月有300多元,社區對他主要是“鄰里守望、社區幫扶”為主,逢年過節獻上一點愛心。
,鐘大爺的老房子被劃入“北改”范圍,他也由此獲得一套“公改私”的新房,新房將在原址新建,超過60平米。10月,鐘大爺與所在社區(新村河邊街社區)管理機構簽訂協議,協議規定由社區安排人員照顧鐘大爺,管好他的衣食住行,幫其看病就醫。鐘大爺百年之后,將房產過戶給社區,公證人員在現場做了公證。
鐘大爺對記者說,簽訂協議后,他的生活質量并沒有得到明顯改善,他實際上沒有用到社區的錢,自己的錢都很難支取。
鐘大爺介紹,搬到這里頭幾個月,他照舊領著低保,“開始說每個月700塊錢生活費,我沒有拿”。目前,他每個月可以領到1000元出頭的“退休工資”,是去年7月在社區幫助下,一次性購買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購買費用由民政報銷一部分,“鐘大爺專賬”支付10000多元。“他們承諾得好,說生老病死都由他們負責,(拿我的錢)幫我買了保險,叫他們負責嗎?買了‘工資’過后,就沒得人管了。”鐘大爺說,“專賬”里的錢都是他的拆遷補償款和獎金,并非社區給的錢。
站了不多久,鐘大爺說去自己家坐坐,他的腳累了。早年,鐘大爺因為絆倒,落下殘疾,右腳行動不便,出門都靠手推車。“就這個車子,我想換成輪椅,找他們要錢,他們說怕掉了,不給我買……”
鐘大爺的租住屋只有30多平米,堂屋沒有臥室大,而臥室只擺放著一張1米寬的床、一張小桌和一臺書柜。堂屋里的燈泡壞了,還沒人來修,“每周一和周五有人來幫忙打掃衛生,想等他們來了再換。前兩天公司說換人了,結果昨天沒有來。”鐘大爺所說的公司,是由社區購買的居家養老服務,服務機構每周派人來照顧鐘大爺兩次,每次半天時間。
對于社區的工作,鐘大爺雖有牢騷,但是他并未打算撕毀與社區的協議。“我現在是過一天算一天,本來就過慣了(苦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