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一、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基本居民養老保險?怎樣參保?
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本市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攜身份證件、戶口簿到郵政儲蓄銀行前臺辦理參保。
二、參保需要繳費嗎?每年繳多少?
需要繳費。年繳費標準:繳費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共九個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三、什么時候繳費,怎樣繳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繳費。參保人可辦理銀行委托扣費,從委托賬戶中扣款繳費;亦可通過“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或“粵省事”微信小程序繳交,或直接到郵政儲蓄銀行前臺、稅務前臺繳費。
四、繳費有補貼嗎?
有,參保人選擇年繳費180元、240元、360元檔次的,政府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參保人選擇年繳費600元及以上檔次的,政府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五、政府為哪些群體代繳保費?
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人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和精神智力殘疾等困難群體,由政府為其按每人每年120元標準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
六、養老待遇如何計算?
城鄉基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待遇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170元/月;2020年7月起,65-79周歲的,175元/月,80周歲以上的,180元/月。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存儲額/139=(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利息)/139。
舉例說明:參保人甲,每年均繳費180元/年,共15年;參保人乙,選擇180元/年的繳費5年后,變更為3600元/年后再繳費10年,年滿60周歲后,二人養老待遇分別是:
七、申領養老待遇要什么條件?
參保人(男、女)年滿60周歲,未按月領取職工養老待遇和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待遇,達到下列條件之一,可按月領取城鄉基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1.制度實施時45周歲以上的,逐年繳費至60周歲;
2.制度實施時45周歲以下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
八、參保人在什么情況下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死亡、喪失國籍或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應當進行注銷登記,終止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九、參保人死亡,繳交保費能退嗎?
參保人死亡的,個人賬戶(含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利息)余額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并發放喪葬補助金。2020年喪葬補助金標準為6個月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即170元×6月=1020元。
十、參保人可以同時領取兩種養老保險待遇嗎?
不能。參保人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應繼續領取職工養老待遇,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繳費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應予以退還。
十一、參保人轉移戶籍的情況如何處理?
60周歲前跨省、市、縣(市、區)轉移戶籍的,應將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
60周歲后跨省、市、縣(市、區)轉移戶籍的,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在原參保地按原參保地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十二、待遇領取人員如何便捷地辦理資格認證?
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全年可進行,認證的間隔時間不應超過12個月。參保人可通過微信“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廣東人社”APP等線上認證,亦可攜身份證就近到市內各村(居)委會、鎮(街)人社所、社保機構等地進行資格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