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居民醫保報銷范疇:
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包括普通門診醫療待遇、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重特大疾病醫療待遇、住院醫療待遇(包括生育醫療待遇、新生兒醫療待遇)。
普通門診醫療待遇:
家庭賬戶((含個人賬戶,下同)加門診統籌模式。
家庭賬戶按人均繳費額40%左右建立,門診統籌基金(含一般診療費)按照人均繳費額20%左右建立,其余部分納入住院統籌基金。
小編解析:
(一)家庭賬戶。
家庭賬戶基金由家庭成員共同使用,用于家庭成員門診醫藥費支出,也可用于住院醫藥費用的自付部分支出。家庭賬戶基金結余可結轉下年度使用。
家庭賬戶標準為每人70元。
(二)門診統籌。
門診統籌基金主要用于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門診統籌和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社區診所一般診療費支出。門診統籌不設起付標準,家庭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成員調劑使用。參保人員就醫時,首先扣減家庭賬戶余額,家庭賬戶余額扣減為零后,發生的門診費用按比例報銷。
門診統籌含一般診療費支出。一般診療費包括:掛號費、診療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一次性材料費)及藥事服務成本費。
門診統籌資金為每人40元,報銷比例65%,支付限額120元。
大中專學生門診統籌資金為每人75元,報銷比例65%,支付限額300元。
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
門診慢性病的門診治療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70%。
重特大疾病醫療待遇:
重特大疾病是指臨床路徑明確、診療相對規范但費用比較昂貴的病種(或治療項目)。
參保居民住院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
類別 | 醫院范圍 | 起付標準(元) | 報銷比例 |
鄉級 | 鄉鎮衛生院(社區醫 療機構) | 200 | 200-800元70% 800元以上90% |
縣級 | 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 醫院(含二級) | 400 | 400-1500元63% 1500元以上83% |
市級 | 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醫院(含二級) | 600 | 600-3000元55% 3000元以上75% |
三級醫院 | 1000 | 10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
省級 | 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 醫院(含二級) | 600 | 6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三級醫院 | 1500 | 15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
省外 | 1500 | 15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生育醫療待遇:
自然分娩(包括手法助產)800元,剖宮產1800元。實際住院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據實結算,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支付。
新生兒醫療待遇:
新生兒母或父參加當地城鄉居民醫保的,可憑其母或父身份證明、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選擇一方) 享受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