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為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順利開展,經市稅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商議定,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職責劃轉
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二 計費檔次
三明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檔次和補貼標準調整為14檔。
具體是:200元(40元,括號內為補貼標準,下同)、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4000元(200元)、5000元(200元)。
三 檔次銜接
1.選擇最低繳費檔次100元的參保居民,將自動轉換為按新版最低繳費檔次200元征收。
2.原有繳費檔次已經取消的,將按照新政策中最接近原繳費檔次的較低一檔進行征繳。參保居民也可以選擇重新申報新的繳費檔次,申報更新的,需攜帶身份證及復印件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四 繳費方式
1.在社保經辦機構采用銀行卡劃繳的繳費人,只要在原扣款賬戶留有足夠余額即可,銀行將自動扣款。繳費人無需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扣繳手續。
2.4月起,參保居民還可以通過閩稅通APP、云閃付APP、“福建稅務”公眾微信號、自助辦稅終端辦理繳費手續。
3.對于通過上述渠道繳費失敗、需要辦理補繳業務、以及需要開具繳費證明的繳費人,可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及銀聯卡,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報繳費。
五 繳費期限
1.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年繳費,4-12月為銀行代扣代繳期。
2.1-3月到齡領取待遇人員,仍按往年情況執行,不需上門繳費。只需先將金額足額存入賬戶,收齊材料,待4月扣款成功后,再行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