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林長春養老保險個體繳費最新標準
1日,記者從市社會保險局獲悉,個體繳納養老保險標準已確定,繳費標準共分3個檔,最低檔繳費6187.2元,比去年最低檔標準提高1209.6元。即日起,參保單位、參保個人繳費等社會保險業務均可辦理。
近日,省人社廳公布了全省各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其中長春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1564元,雙陽區為35823元。根據社會保險有關政策,養老保險繳費數額是以個體參保人員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核定的。對此,市社保局決定對我市個體繳納養老保險標準進行調整。依據社會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個體參保人員可根據自身經濟條件自主選擇以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0%、80%、60%為繳費基數。
經測算,我市城區(不含雙陽區)個體參保人員今年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照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0%、80%、60%為基數計算,全年繳費總額分別為10312.8元、8251.2元和6187.2元;雙陽區個體參保人員全年繳費總額分別為7164元、5731.2元和4298.4元。不變更繳費檔次的個體參保者可直接持社會保險卡就近到吉林銀行網點繳納養老保險費;申請變更繳費檔次的,繳費前需本人攜帶身份證到長春市社會保險局個體分局辦理繳費檔次變更手續后,再到吉林銀行網點持卡繳費。
參保單位即日起可按照核定的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參保人員增加、減少及退休人員養老金核定業務;已進行預繳的參保單位可進行社會保險費結算。
用人單位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業務,須由單位專管員(社會保險登記經辦員或單位指定人員)辦理。單位專管業務員發生變更應及時到社保部門辦理登記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