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7月1日開始施行。新規將在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之間架起橋梁,讓參保人能夠便捷流動。那么《辦法》開始實施后如何辦理?將適用于哪些參保人群?為參保人群帶來哪些益處?本報記者特邀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來為大家作詳細解答。
■新《辦法》對農民工有益
“有時出來打工,有時回鄉種地,職工保險退休待遇高,但有年限門檻,不如把錢揣在兜里踏實,所以我就上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來省會打工的何亮說。他的想法也代表了很多農民工的心聲。
“毫無疑問,《辦法》出臺后的最大受益者是農民工群體和城鎮就業不穩定人員。”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說,以前按照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才能享受待遇。以前沒有銜接辦法,不夠15年很可能錢就白繳了,所以很多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寧肯參加待遇較低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本次出臺的《辦法》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一種制度中跨地區轉移的參保人員,要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規定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對于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兩種制度中任何一種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該負責人提醒說。
■個人賬戶的錢將隨同轉移
兩種保險互相轉移會不會影響收入?對于大家關心的問題,該負責人給出了明確的回答:“個人賬戶要‘二合一’,不會損害參保人員的權益。對于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無論如何轉移,全部儲存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包括政府補助個人部分)都將隨同轉移,并入轉入制度的個人賬戶,累計計算權益。”而對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的,暫行辦法沒有規定轉移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這位負責人提醒,希望參保者特別重視參保憑證,這是參保者可以轉移關系的依據,F行政策規定,當參保者離開一個地方時,可以到當地社保機構開具參保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