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誕生以前,恐怕從未有一項制度讓人們如此糾結:圍繞增加還是削減社會福利的爭論從未止息,制度改革更是伴隨制度發展全過程。綜觀世界,很多國家經歷過或正在經歷養老保險改革困局,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并存。
制度變革的挑戰來自現實矛盾。人們期盼平等和幸福的老年生活,要求擴大制度覆蓋面,持續提高保障水平。同時,經濟增長波動,人口老齡化加速,預期壽命延長,以及一些國家由于福利支出膨脹或責任分擔不合理引起公共支出壓力巨大、企業負擔沉重,又要求通過增加個人養老責任的改革提高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如何保持民眾認可的保障水準、平衡各方的養老責任,考量著各國政府的智慧。在應對挑戰中,有些國家表現出色。比如,德國在制度總體不變的情況下通過延長退休年齡、調整待遇等“組合拳”,用很小的變革成本,既減輕了財務負擔,又保障了老年人生活;瑞典對養老保險制度模式進行了較大改革,并在改革過程中保持了社會穩定。另一些國家則不那么幸運。有的由于削減福利而引起人們的強烈抵制;有的在制度模式變革中遭遇失敗;有的由于制度設計缺陷,覆蓋率長期低位徘徊,甚至出現社會排斥現象。
成功國家的經驗有很多,從大的方面看,它們都能堅持從本國國情出發來設計制度;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不適應就及時調整;建立了合理的養老責任分擔機制;具有比較暢通的社會協商渠道。受挫國家的教訓也有多種,其共性是:缺乏頂層設計,制度出現碎片化;照搬照套別國模式,制度水土不服;制度變革過于頻繁,公眾喪失信心。概言之,養老保險制度在解決問題中成長,隨經濟社會發展而演變。正確把握問題,從現實條件出發有效解決問題,是養老保險改革成功之道,也是保持制度生命力的關鍵所在。
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快速發展,引起世界關注。作為一個擁有13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大國,在短短20多年間就建立了與市場經濟相適應、基本實現制度全覆蓋的比較完整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放眼世界沒有先例。我們對于堅持走自己的路、不照搬照套別國模式有著高度自覺,為改革成功奠定了堅實基礎。毋庸諱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在發展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比如,未富先老;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金雙軌制;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偏低,企業負擔較重,各方利益不易協調等。解決這些問題,除了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制度,還應重視以下三個方面。
樹立公平可持續的制度理念。理念引導行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公平可持續,與發展目標相一致,體現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符合養老保險制度發展規律。公平意味著在人人老有所養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可持續意味著優化制度設計,提高制度效率,保持制度生命力。
在做好頂層設計的前提下高度注重細節設計。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比較成功的國家,都很重視制度細節設計。比如,德國分情況詳細規定了勞資雙方的繳費責任;瑞典通過精巧的制度設計,建立了財務自動平衡機制。只有既注重頂層設計,又注重細節設計,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制度頻繁變動,才能提高制度對現實問題的解決能力。目前,新一輪養老保險改革方案正在制定中,在前期充分調研和廣泛征詢社會意見的基礎上,相信改革方案的科學性、針對性、細致性會大大提高。
暢通社會協商渠道。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社會協商渠道的暢通,有利于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識,減少改革阻力,提高改革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