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情況,調整工作已完成,福州255806名退休人員漲工資,人均月養老金增資202.68元,增加的養老金已于4月28日全部發放到位。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閩政〔2015〕15號)、《關于增發企業退休人員中部分群體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閩政〔2015〕16號)精神,福州市從1月1日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并于4月30日前完成養老金調整工作。
本次養老金待遇調整的對象為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月增加標準采取“三個掛鉤”,即:與我省物價指數上漲掛鉤(福州市增加標準為每人每月47元)、與在崗職工工資增長適當掛鉤(每人每月增加標準為110元)、與個人繳費年限適當掛鉤(月增加標準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5元)。
同時,此次養老金調整實行普遍調整與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對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職稱資格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退休、退職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發100元;副高級職稱的退休、退職科技人員、高級技師資格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發80元;
當年滿70周歲(含當年辦理退休手續的70歲以上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于1850元的,補齊至1850元后再參加的調整。
本次養老金調整惠及255806名退休人員(不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其中普調人員月人均增加201.04元,符合特調對象月人均增加257.23元,平均增加金額202.68元,全市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已由調整前的1817.01元增至2019.68元。此次福州市養老金調整工作已于4月底前完成,1-4月份補增發的養老金已于4月28日發放到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存折(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