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寧波養老金調整 連續工齡起點時間該怎樣計算
許大伯:關于今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時候怎樣確定是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對象,連續工齡起點時間怎么算?
我們來幫您:昨天,記者根據許大伯說的情況咨詢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1953年底是政策規定的連續工齡起點時間。
許大伯如果算的是連續工齡起點時間,按照規定,對因組織原因中斷過工作,以后又參加工作的人員,其連續工齡采取“去中間、加兩頭”的辦法計算,即將中斷前后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連續工齡的起點時間,從職工退休時往前推算確定。例如:許大伯1951年3月參加工作,1962年3月精減回鄉,1965年6月重新參加工作,1991年10月退休,他連續工齡的起點時間應確定為1954年6月。
如果要確定的是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按照規定,對因組織原因中斷過工作,以后又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如中斷時間不超過3年,并且原革命工作時間長于中斷時間,其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可從第一次參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對于中斷時間超過3年,或中斷時間雖未超過3年,但原革命工作時間短于中斷時間的,將中斷前后的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相加推算,以此確定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例如:王大伯1952年1月應征入伍,1955年1月復員回家,1959年1月重新參加革命工作至退休,他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應確定為195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