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隨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的不斷完善,各項貼近民生的政策相繼出臺,給予了廣大農村百姓全面保障,目前已有一部分人提前得到了實惠。那么農村保險的實施意義究竟有哪些呢?
根據國務院出臺的農保試點指導意見規定,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中央的決策覆
蓋到全國億萬符合條件的農民身上,國家每年將為此多投入數千億元的資金。
農保雖然談不上從根本上解決農民養老問題,但這種由國家財政統一補貼的方式,其深遠輻射和示范意義卻遠遠大于干巴巴的數字本身。每年多投入數千億元的資金只是個“起點式”數字,而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的來臨,這筆投入將逐年增加。面臨如此長期和潛在的財政負擔,中央政府卻能毅然做出這樣的惠民決策,無疑體現了“人民政府為人民”的責任擔當,也高度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人執政為民、心系民生的情懷。在中央政府的示范之下,地方政府的積極性被調動了起來,更加靈活地提高養老金標準,我們藁城從今年的元月開始為每個農民增加5元,即每人每月可以領取60元的養老金。這帶動了貧困農村經濟增長,最終惠及廣大農民。
農保政策的實施,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大有裨益。黨的十七大提出,要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擴大社會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現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那么,由政府投入的雖然是并不太多的每人55元,卻是邁向“老有所養”政府承諾的第一步!這一步難能可貴,令億萬農民真實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關愛和陽光。
農村保險政策意義重大,主要有:
1、有效化解養老后顧之憂。養老是農村居民不得不憂慮的心事,由于養老而發生的家庭糾紛也成為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的重要障礙,F在,中央政府出臺政策,由財政補貼來鼓勵和引導農民積極參保,對于結束千百年來主要依靠養兒防老的中國農民來說,其革命性無異于取消農業稅。
2、有助于調動農民參保積極性、擴大覆蓋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國從1990年就開始試點,制度模式是農民個人繳納養老費和集體補助相結合,資金全部記入個人賬戶。而新農保最大的特點是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有三個籌資渠道,個人、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適應,實現了政府到位,成為最大亮點;同時,也調動了農民參保積極性,擴大農保覆蓋面。
3、有利于降低人口出生率。計劃生育作為基本國策已經實施多年,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一些偏遠的農村地區,由于政府監管不嚴、農民觀念落后,為了傳宗接代,老有所依,農村超生現象仍比較嚴重。隨著各項養老體制的不斷完善,群眾觀念的轉變,素質的提高,計劃生育將變成個人主動行為,從而極大地降低人口出生率,遏制人口的過快增長。
如今我國對農村養老保險非常關注,在實踐中農村養老保險將會不斷完善與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