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級小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篇1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我是五年級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瞞大家說,法律對我來說,只是一個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納悶,我還是一個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關系嗎?帶著這個疑問,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師說,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濕地、野都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著,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媽媽說,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說,法律是行動的指針。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的保護們的社會運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并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面包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就像河流離開河床就會泛濫,大雁離開雁陣就會墜落,電腦離開防毒網絡就會癱瘓一樣,我們人類如果沒有“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就不會通暢,如果沒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社會就會混亂,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安全網,覆蓋著我們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見,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同等重要。對于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從小學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為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為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和道德。對于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們先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里,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么,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生活,就會變的更美好。我國有句古話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么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么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后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們是青少年,明天我們就是國家的建設者,F在不僅要學好知識,練好身體,養成良好的習慣,也要樹立法律意識和養成良好的道德修養,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們健康成長的保護神,也是做為一個小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我們每個人都要認真學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孩子。
五年級小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篇2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國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國以和矗立。"我們的國家因為和平,因為和諧,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們作為一位炎黃子孫,有責任去維護我們祖國的和諧,而作為一名中學生,更應該去了解、去遵守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
12月4號是我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同時也是憲法宣傳日。以憲法實施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就是要在全社會進一步強化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觀念。
憲法的意義在于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這一特點決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普通法律的內容都必須符合憲法的規定。與憲法內容相抵觸的法律無效。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第一屆、第四屆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于 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頒布了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對原憲法作了修改。憲法修正案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完善對私有財產保護的規定,增加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等。
遵守憲法,可以更好地維護我們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頻頻發生的交通事故總令我們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導致的死亡人數數以萬計,直接經濟損失達到幾億之多。誰曾想過發展的背后竟會有如此殘酷的數據?面對死亡的悲劇,我們在埋怨,我們在斥責,想想那些因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是否要深思?面對車禍的原因: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超速等。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為,被無視而導致了悲劇的發生,有人抱怨:"這禁止,那限制,沒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們不難發現不遵守憲法的背后等待我們的是什么。只有遵守憲法,憲法才會保護我們。
我們作為中學生應該做到:刻苦學習,積極進取,提高素質,全面發展;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為學校和班級爭光;尊敬老師,團結同學;聽從父母教育,盡力承擔家務勞動,體諒父母;誠實守信、熱愛勞動、愛護公物、保護環境。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我的講話結束了,謝謝大家。
五年級小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篇3
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年的主題是""。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學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
這里給同學們講一個關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題目是走路也要有"規矩"。聽到這個題目,有的同學一定會感到可笑,"別逗了,走路誰不會呀!"這里講的"走路"是講過交通路口時應該何時走,如何走。有的同學在馬路上玩耍、游戲,甚至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這正說明他們沒有意識到危險性。南京某小學二年級學生王誠就是因為沒有這樣的意識,失去了一條腿,留下慘痛的教訓。一天傍晚,王誠瞞著爸爸媽媽溜出家門找同學一起玩捉迷藏。一個同學在前逃,王誠在后追,不知不覺中跑到了一個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當"俘虜",就飛快奔到了馬路對面。王誠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沖過馬路。就在這時,一輛貨車駛來,司機發現了他們,雖然馬上猛踩剎車,但由于距離太近,貨車右后輪仍然碰到了王誠的雙腿,他倒下了,鮮血流了一地。后來王誠雖被及時送到了醫院,但由于傷勢太重,當天夜里,醫生們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決定,如不這樣做,一旦傷口惡化,性命也難保。王誠雖然活了下來,但右腿卻失去了,從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塊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見,遵守交通法規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只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游戲室、網吧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里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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