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綜合改革將于2021年起實施,不再分文、理科,考試科目設置變為“3+1+2”,招生錄取由根據統一高考成績錄取向“兩依據、一參考”錄取模式轉變,由單一高考錄取向“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轉變。
《方案》明確了新高考的考試科目構成。從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高考科目和3門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簡稱選考科目)。也就是說,語數外三門為必考科目,其他為選考科目。
其中,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組成,只考一次,條件成熟時為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
按照《方案》,3門選考科目分為1門首選科目(物理、歷史科目中2選1)和2門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科目中4選2),即“3+1+2”模式。
《方案》還明確了考生總成績的構成。在“3+1+2”模式下,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考科目每門15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首選科目滿分10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2門再選科目,以等級賦分轉換后的等級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方案》改革了統一高考招生錄取制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普通高校按照“兩依據、一參考”模式進行錄取,即,依據考生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學生。
這意味著,高考成績不再是單一參照。
在“兩依據、一參考”模式下,高考綜合改革將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畢業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納入高考總成績。
同時,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形成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高校招生錄取參考。
此外,將進一步完善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構建更加符合高等職業教育培養規律和特點的人才選拔模式。部分學生參加分類高考進入高校,可以解決“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問題,也有利于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高等學校進行人才精準選拔和精準培養。
根據《方案》,從2021年起,合并錄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
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省委教育工委書記蔣昌忠在發布會上表示,這一輪高考改革是恢復高考40多年來最全面、最系統、最深入的一次改革,同時也是操作環節最復雜的改革。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要任務就是抓好高考綜合改革的貫徹實施,全面提高人才選拔的科學性和公平性,滿足人民群眾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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