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簡稱年休假,是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那么新疆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是什么?新疆對勞動者的年休假政策規定是什么樣的?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2018年新疆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全文的相關信息。
為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自治區黨委八屆八次全委(擴大)會議提出的“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的要求,結合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實際和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七五”普法工作需要,按照自治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相關要求,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重要意義
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行政機關是建設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宣傳者,具有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職責義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就是要以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種類和所涉及的部門,以人社部門為主體,圍繞推進人社廳內部法治化建設,抓好本部門內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圍繞依法履行工作職能,向主管對象、執法對象、服務對象等宣傳據以履行職能、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推進社會普法工作,充分發揮部門的職能優勢、人才優勢、資源優勢,向社會公眾宣傳、普及基層法律知識,自覺承擔普法的社會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是新形勢下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強化法治宣傳教育的制度創新,是推動人社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快依法治疆,建設法治新疆、法治人社的有力舉措,是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形成法治社會氛圍的重要途徑,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普法工作與本職工作的有機融合。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自治區黨委八屆八次、十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適應全面推進依法治疆,建設法治新疆、法治人社新要求,進一步強化部門、單位普法工作責任,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形成部門職責明確、任務具體、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努力形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社會氛圍,為實現自治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基本原則。
1.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在廳黨組統一領導下,由廳辦公室、政策研究處、法規處負責監督,廳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規處)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普法責任,向管理對象、服務對象、執法對象和社會公眾普法。
2.條塊結合、加強聯動。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落實普法工作部門責任和單位責任,強化主管部門指導,形成單位黨支部負責、部門間協作配合、全廳共同參與的普法工作局面。
3.融合創新、注重實效。創新普法理念、機制和方法,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到執法各環節和工作全過程,開展以案釋法,加強與管理對象、服務對象、執法對象和社會公眾的互動交流,以嚴格執法、公正執法的創新實踐推動全民普法和守法。
三、普法責任主體
“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主體為: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職權的部門和單位;法律法規授權、委托的負有行政執法職責的部門和單位。
有普法任務的機關處、室、局,廳屬事業單位參照執行。
四、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大力宣傳憲法和基本法律法規。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廣泛開展憲法法律宣傳教育,積極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四月“憲法法律宣傳月”系列宣傳活動和“憲法宣傳進機關、進單位”活動。突出宣傳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突出宣傳《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條例》《自治區實施<反恐怖主義法>辦法》等與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大力宣傳與經濟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弘揚法治精神,強化法治意識,保障自治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大力宣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相關的法律法規。一方面要加強內部宣傳,結合學習型機關建設,組織本部門、本單位人員認真學習《勞動法》《公務員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自治區實施<就業促進法>辦法》《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等與依法行政和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工作人員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自覺性、主動性。另一方面,要加大對外宣傳,把握各類法律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等特殊時間節點,有計劃地組織開展送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編印發放普法資料,廣泛宣傳本部門(單位)執行的法律法規,引導和幫助群眾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針對涉及本部門(單位)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主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和引導群眾依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適應互聯網+法治宣傳新要求,充分利用本部門(單位)門戶網站、微博、微信、“12333”電話咨詢服務平臺和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開展面向社會的法治宣傳,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輿論氛圍。
(三)加強日常學法。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加強機關法治建設的關鍵,做好黨組中心組學法、重大事項會前學法和年度述法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專題講座,把憲法、法律列入黨組年度學習計劃,黨組中心組、黨支部集體學法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法治講座每年至少開展2次,領導干部帶頭講法治課每年至少開展1次。建立人社廳工作人員日常學法制度和考核制度,完成日常無紙化學法積分、年度學法考試合格,完成全國人社系統干部在線學習任務,將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時的重要內容。
(四)加大法治培訓。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把憲法法律作為專門業務培訓的必訓內容,各類培訓班中法治課時要占總課時的10%-15%。加大人社工作人員特別是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使之熟悉掌握和運用履行職責必備的法律,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考試考核,嚴格持證上崗,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
(五)通過以案釋法進行普法。建立并落實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注重在執法過程中,向管理對象、服務對象、執法對象和社會公眾宣傳解答有關法律問題,把執法現場變成普法的第一現場。加強執法案例的整理編輯,探索建立執法典型案例定期面向社會公眾發布制度,各部門(單位)每年應將本部門(單位)典型執法案例報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我廳設在法規處)。加強法律文書釋法說理,建立生效行政決定信息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制度,主動向社會宣傳法律知識,解答公眾法律疑問。探索媒體庭審直播、群眾旁聽庭審、案件宣講、公眾接待日等有效形式,向各族群眾宣傳執法活動,推動形成以案釋法工作長效機制。
(六)豐富機關法治文化。將法治文化建設與機關文化、廉政文化、人社文化等有機結合,充分利用辦公樓大廳、走廊、服務窗口等公用區域,懸掛、張貼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人社特色的文化作品,因地制宜設置法治標語牌或法治宣傳欄,并利用法治標語牌或法治宣傳欄、電子顯示屏等,宣傳法治常識、法治典故、法治警言等。結合人社實際,每年至少開展1項法治文化活動,如:法律知識競賽、學法用法演講、法治文藝匯演、法治攝影書畫展覽、法治征文評選、法治影視巡演等。
五、工作機制
(一)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各部門(單位)每年年初根據本部門(單位)的工作特點、工作重點和執法任務,明確本部門(單位)年內應普及的法律法規以及擬開展的法治宣傳工作,建立普法責任清單,于當年2月10日前報送廳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建立工作報告制度。各部門(單位)每年5月25日前、11月25日前向廳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工作情況。廳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項會議,聽取具有行政執法權特別是社會保險、勞動關系等保障民生有關責任主體單位的“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開展情況報告,聽取熱點領域、專項普法活動等相關責任主體單位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情況匯報。
(三)建立考核評價制度。將“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述職的重要內容,作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單位創建、精神文明創建、綜治考核、績效考核的重要方面,作為普法工作總結表彰的重要依據。對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顯的典型單位及時總結經驗、宣傳推廣,對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任務未完成的單位予以通報,督促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普法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一把手責任制,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本部門(單位)工作全局,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
(二)強化督導,增強實效。廳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監督主體,要發揮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等職能,對于涉及面寬、橫跨部門(單位)的法律法規,加強統籌協調,合力開展普法工作,形成各部門(單位)各負其責又緊密配合的“大普法”格局。各部門(單位)要經常性對普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查,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要及時進行糾正、彌補,確保普法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法治宣傳主陣地、主渠道作用,推動各新聞媒體單位在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媒介開設普法專版、專欄、專題等,采取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寓教于樂的形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擴大法治宣傳教育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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