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最新消息:我國取消暫住證將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1、擬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7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2、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申領居住證。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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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2、推動出臺居住證管理辦法,落實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
3、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4、建立戶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證。
關于取消暫住證實施居住證政策熱點解讀
將推動出臺居住證管理辦法
南京居住證辦理條件
南京居住證落戶政策
南京居住證享受權利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
4、代辦材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監護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辦理時應當提供監護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和與未成年人關系證明。
行動不便的老齡、殘疾等流動人口,可委托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辦理時應當提供代辦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及書面委托證明。
按要求完整填寫《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登記表》→核對材料→打印受理回執→照片采集→申請人信息錄入居住證管理系統。
南京居住證單位辦理流程
1、辦理時限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回復申領人并說明理由。
2、辦理費用
流動人口在本省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工本費,;損壞換領、遺失補領居住證,應當按照省級財政部門、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工本費。
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居住所屬公安派出所,每年簽注1次。
南京各區派出所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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