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2015〕60號),加強我市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妥善解決好鄉村教師的周轉宿舍和交通問題
對鄉村教師特別是新錄用教師、城鄉交流教師以及頂崗實習師范生,各區(市)可利用清理騰退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現有校舍改建鄉村教師周轉宿舍,也可通過在學校或鎮駐地購買、租賃等方式籌集周轉宿舍;需要新建的,按照省定標準建設。周轉宿舍建設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范圍。有條件的區(市)可同步做好鄉村幼兒園教師周轉宿舍規劃建設。對于無周轉宿舍的城郊鄉村學校,可通過開通教師班車、發放交通補貼等辦法妥善解決教師的上下班交通問題。
二、切實解決美育體育等專任教師短缺問題
實施鄉村學校學科專任教師補充及駐青高校支持鄉村教育工程,確保鄉村學校按照國家課程改革需要,開齊開足美育、體育、英語、信息技術等課程。在鎮域內積極推行美育、體育、信息技術等短缺學科專任教師走教,加強對走教教師的考核和管理,給予一定補助,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同時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解決部分美育、體育和學校特色課程所需師資問題。啟動小學全科教師“3+4”貫通培養工程,增強師范生一人多科教學能力。
三、完善教職工編制管理和崗位設置辦法
全面落實“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措施,加強縣域內教師調配力度,適當向鄉村學校傾斜。各區(市)要根據生源變化和教育教學改革的需要,定期核定教職工編制。嚴禁有編不補使用臨時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調整提高鄉村中小學中、高級教師崗位結構比例,鄉村學校中、高級教師崗位設置比例可在規定比例上限的基礎上上浮1-2個百分點,并向薄弱及偏遠鄉村學校傾斜。
四、加強鄉村教師培訓工作
按照中小學教師360學時全員培訓的要求,加強對市級、區(市)級和校本級培訓的管理和指導,加大對平度市、萊西市鄉村教師培訓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實施市、區(市)教研員包扶鄉村學校制度。以鎮為單位完善鄉村學校集中教研制度,提高教研質量。城區學校與鄉村學校組建發展共同體,發揮名師、名校長、特級教師作用,建立城鄉協同教育教學和資源共享機制。建設并使用好教師專業成長管理系統,將鄉村教師基本情況、專家資源、課程資源、培訓機構、培訓信息、教師專業成長需求和繼續教育學分登記、使用等,通過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有機銜接,提高鄉村教師專業成長管理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實施鄉村教師關愛工程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傾聽鄉村教師心聲,改善、豐富鄉村教師的精神文化生活,協調幫助解決好鄉村青年教師婚戀等現實問題。要廣泛宣傳鄉村教師無私奉獻的感人事跡,營造更加濃厚的尊師重教氛圍。根據鄉村教師居住或工作地點,統籌安排其子女就近就便入托、入學。實施鄉村教師年度免費體檢制度,體檢費用由區(市)級財政全額予以保障,有條件的區(市)可同步實施鄉村幼兒園教師體檢制度。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優秀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在評選表彰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方面,向鄉村學校傾斜。名師、名校長、特級教師選拔時,對鄉村學校實行計劃單列。在鄉村教師中全面落實鄉鎮工作人員津貼補貼政策,依法為鄉村教師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將鄉村中小學教師住房公積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
六、明確責任,加強專項督導,確保政策落實
各級政府要把鄉村教師支持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分工,制訂具體措施,把有關鄉村教師的支持政策落到實處。3月底前,各區(市)要將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健全教育經費分擔機制,加大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投入力度,加強經費監管,規范經費使用,堅決杜絕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每年將對區(市)政府鄉村教師支持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落實鄉村教師支持政策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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