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港澳通行證辦理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國家工作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等。港澳通行證和護照是可以同時辦理的,按照法定辦理程序辦理即可。以下是黃山具體辦理地點及材料,僅供參考。
-黃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屯溪區長干東路108號,電話:0559-2323093,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黃山區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黃山區北海南路,電話:0559-8504030,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歙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歙縣黃山中路171號,電話:0559-6515897,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黟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黟縣碧陽鎮宏村大道110號,電話:0559-5527023,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黃山風景區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溫泉逍遙亭,電話:0559——5573766,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徽州區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濱河北路9號,電話:0559-3583016,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休寧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海陽鎮新安路1號,電話:0559-7510190,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祁門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祁山路21號,電話:0559-4518727,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2、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4、申請人領取證件。
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以下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F役軍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提出申請;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港澳通行證申請條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
2、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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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2-26 03:0:07廣安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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