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港澳通行證辦理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國家工作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等。港澳通行證和護照是可以同時辦理的,按照法定辦理程序辦理即可。以下是伊春具體辦理地點及材料,僅供參考。
黑龍江省伊春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伊春市伊春區新興中路伊春市公安局一樓
咨詢電話:0458-3956149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黑龍江省鐵力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鐵力市鐵力鎮西二路5號
咨詢電話:0458-2288501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黑龍江省伊春市嘉蔭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伊春市嘉蔭縣朝陽鎮友誼路嘉蔭縣公安局一樓
咨詢電話:0458-2678032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屬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單位意見或提交審查批件),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8×33mm)。
2、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交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對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和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監護人是指公民的父親或母親。(父母離異的,由取得監護權的一方作為監護人),申請人由父親或母親以外人員陪同的,由其父親或母親出具書面委托書并提交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父母離異的,由取得監護權的一方出具委托書)。
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以下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F役軍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提出申請;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港澳通行證申請條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
2、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
達州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07廣安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10宜賓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7南充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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