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港澳通行證辦理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國家工作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等。港澳通行證和護照是可以同時辦理的,按照法定辦理程序辦理即可。以下是呼和浩特具體辦理地點及材料,僅供參考。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辦證服務大廳
咨詢電話:0471-6699318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新城區海拉爾大街2號(興安北路與海東街交會口)
➤新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東段路北及東二環北段路西新城分局東邊一樓
⊙咨詢電話:0471-6271080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回民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海西路107號(原宏利達橡塑機械場西側)回民區市民服務中心二樓
⊙咨詢電話:0471-3973720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玉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南二環范家營子村對面玉泉分局西邊一樓
⊙咨詢電話:0471-6609919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賽罕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南二環路賽罕區市民服務中心三樓314
⊙咨詢電話:0471-5184843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和林格爾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縣城關鎮新盛街和林縣公安局一樓
⊙咨詢電話:0471-7187853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托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托縣雙河鎮托克托大街通達路交匯處托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咨詢電話:0471-8568588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清水河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濱河北街昆新路1號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咨詢電話:0471-7915169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武川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可鎮公安街3號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咨詢電話:0471-8895858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土左旗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敕勒川大街敕勒川大廈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咨詢電話:0471-8165958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申報材料
1、身份證原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
2、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需提交本人戶口簿。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除提交上述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交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托書。
3、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備注事項:
(一)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技術要求》標準的近期制證相片一張。
(二)交驗身份證原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三)申請護照換發的,需提交原護照及復印件;
(四)申請護照變更加注的,提交需要變更加注事項的證明材料、普通護照及復印件;
(五)特殊情形:
1.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需提交本人戶口簿。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除提交上述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交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托書。
2.持有合法有效《內蒙古自治區居住證》的人員在居住地申請辦理普通護照,應當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有效居住證,其他申請材料與當地戶籍居民一致。
3.在呼和浩特市就業和就學的區外戶籍人員(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還需分別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以及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
4.區內戶籍居民的區外戶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還需交驗本市戶籍直系親屬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即配偶關系交驗結婚證、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本市戶籍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還需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關于同意XXX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6.暫住在我區的華僑申請護照換發、補發或變更加注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證明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以下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現役軍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提出申請;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港澳通行證申請條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
2、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
達州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07廣安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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