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港澳通行證辦理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國家工作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等。港澳通行證和護照是可以同時辦理的,按照法定辦理程序辦理即可。以下是渭南具體辦理地點及材料,僅供參考。
渭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
一、渭南市護照辦理條件是什么
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1、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2、無法證明身份的;
3、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后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8、公民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遣返回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其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被遣返回國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二、渭南市護照辦理流程
1、受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普通護照申請材料后,應當詢問當事人。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審批:審批簽發機構收到受理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后,對符合簽發規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的名義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制證:制證機構應當在本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制證工作。
4、領證:申請人本人須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領取證件后,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現差錯,及時改正。
申請條件: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可以申請前往港澳通行證:
(一)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人員的內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家庭團聚的;
(二)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時,其父母雙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三)未滿18周歲(含生日當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的父母均60周歲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第(四)項中“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子女。第(五)項中“在內地無子女”,指不具有內地常住戶口的子女。
辦理部門:渭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結時限40個工作日內)
辦理地址: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雙王街道 車雷街與倉程路交叉口西200米財富大廈(辦理窗口: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理時間:夏令時: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每年7-8月,法定節假日除外)
冬令時: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每年1-6月,9-12月,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通行證證咨詢電話:12367,0913-2126852 咨詢窗口:渭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通行證辦理所需材料: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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