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政策的推動和大力的優惠補貼,我國的電動汽車銷售量一直在上升。但是買車容易充電難的情況卻讓車主哭笑不得。雖然說國家大力支持新能源車的發展,但“充電樁荒”的問題,讓不少車主頭疼。那么2022年梅州新能源汽車申請充電樁需要什么資料手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首先申請的車主須要填寫,新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申請登記表。要注意如實填寫表格里面相關的內容。
2、當維修人員上門在住宅小區內安裝時,申請人需要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
3、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在登記表上確認并審核,待審核通過之后,就為申請人建樁。
4、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要拿著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申請登記表、身份證明材料、車位現場環境照片、車位證明等等相關材料,向所在區域供電部門提出用電報裝申請。其中登記表要注意準備好五份,送給供電部門統一收取存檔,會由市建委、經信委、用戶、車企各存一份。
為深入貫徹關于“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推動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及《廣東省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落地落實,積極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切實穩住我市經濟增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一)推進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落實。
⒈嚴格落實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民航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6個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確保存量留抵稅額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按月全額退還。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辦理進度,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還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⒉嚴格落實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存量一次性全額退還留抵稅額的政策。做好測算分析、政策宣傳、退稅程序優化等工作準備,加強退稅風險防范,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
(二)加快財政支出進度。
⒊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盡快分解下達資金,加快支付形成實物工作量,對支出進度慢、可能形成較多結余結轉資金的項目,及時調整預算到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對涉及基本建設和政府采購的,履行有關程序,做好相關要素保障,確保資金一經下達即可支出。
⒋加大存量資金收回力度,對項目已完成或終止形成的剩余資金一律收回,并將結余結轉資金的收回年限從不超過2年改為1年。清理盤活省級轉移支付結轉結余資金,可由本級統籌的資金及時用于相關領域支出,可調整使用的資金及時報省級部門辦理,避免結余資金被上級收回。
⒌強化庫款監測和保障。加大土地出讓力度,盤活礦產、砂石、飲用水等資源資產,有序安排拆舊復墾指標轉讓和耕地指標交易收入入庫,努力挖潛增收。加強財政暫付款催收和盤活存量資金收回,充實庫款規模、緩解調度壓力。建立庫款運行動態監控機制,確保庫款在合理區間運行。按輕重緩急統籌安排支出,優先用于留抵退稅、“三!、重點項目等支出安排,壓減日常公用經費和非剛性、非重點項目支出。將支持留抵退稅專項資金納入直達范圍,確保資金快速直達基層、及時足額到位。
(三)加快專項債支出使用進度。
⒍加快推進專項債項目進度,確保2022年專項債項目在6月底前開工建設,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加強專項債穿透式監測,建立“每日統計、每周通報、每半月調度、每月提請約談”工作機制。在國庫單一賬戶設立新增債券專戶管理核算的基礎上,嚴格落實債券資金專戶管理,防止擠占挪用。
⒎對短期內無法加快實施,或債券發行后6個月無法完成支出的項目向省提出調整申請,按程序將資金調整到符合要求的成熟項目;對支出使用進度較慢的縣(市、區),按程序向省申請,將未實際支出額度按一定比例收回,調劑至管理使用良好、剩余項目資金有效需求多的縣(市、區)使用。
⒏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資金的有效銜接。
⒐跟進國家適當擴大專項債支持領域政策,在現有符合發債條件的交通基礎設施、能源、農林水利、生態環保、社會事業、城鄉冷鏈等物流基礎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國家重大戰略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領域基礎上,圍繞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公共服務、老舊公用設施改造、消費基礎設施等領域加快謀劃一批專項債儲備項目,常態化開展專項債項目謀劃儲備。落實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委托第三方每月對謀劃儲備項目進行評估、糾偏,提前做深做細項目前期工作,提高我市儲備申報項目質量。支持本級國有企業作為專項債實施主體,統籌推進零散、無法納統的項目建設。
(四)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
⒑鼓勵引導政府性擔保機構降費讓利,積極爭取省財政對2022年新增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以下、平均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含)1%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按業務發生額1%給予補助的政策。
⒒推動我市政府性擔保機構加強與省融資再擔保機構對接合作,爭取更多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授信范圍。
⒓鼓勵我市政府性擔保機構擴大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合作業務規模,爭取省財政獎補。
⒔用好省農業融資擔保機制,鼓勵省農擔梅州分公司進一步放大支農助農效應。
⒕推動保險機構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范圍,優化承保理賠條件、簡化理賠手續,合理降低保險費率。鼓勵銀保機構深化合作,發揮保單增信作用,發展保單融資業務,更好滿足外貿企業融資需求。
(五)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⒖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或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聯合協議或分包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總金額30%以上的,對聯合體或大中型企業的報價給予4%至6%(工程項目為2%)的扣除。
⒗加強各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項目評估,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
⒘落實國家要求,將貨物服務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10%提高至10%至20%。鼓勵采購人按上限實施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
(六)落實社保費緩繳政策。
⒙落實國家和省政策要求,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地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階段性實施到2022年年底。
⒚在落實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按照國家和省政策規定,對受到疫情嚴重沖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到2022年年底。
⒛實施制造業小微企業社保繳費補貼,2022年對我市注冊、累計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個月以上(含6個月,費款所屬期自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期間)的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按企業向稅務機關實際繳納的所屬期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含個人繳費)的5%免申即享給予補貼,每戶不超過5萬元。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補貼資金作為不征稅收入管理,由企業用于社保繳費、員工待遇發放等支出。
21.簡化社保費緩繳辦理流程,明確中小微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地區認定標準,對生產經營困難等適用條件實行告知承諾制,推動實現緩繳即申即享。
(七)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22.優化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進一步提高返還比例,2022年對我市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免申即享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此前已按30%比例返還的大型企業,及時補足差額。
23.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受益范圍,將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范圍由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大型企業,以及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企業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實施期限至2022年年底。
24.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實施期限至2022年年底。
二、強化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八)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
25.引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年底。對于受疫情影響嚴重的餐飲、零售、文化、旅游、交通運輸等困難行業2022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傾斜,并適當放寬延期期限。辦理延期時不得強制要求增加征信分險措施。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延期貸款企業給予支持。
26.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引導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27.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提高行業不良容忍度。鼓勵銀行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受疫情影響客戶,相關貸款不作為逾期記錄,并免收罰息。鼓勵銀行機構在受疫情影響的特定時間內適當提高住宿、餐飲、零售、文化、旅游、交通運輸等行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幅度不超過3個百分點。
28.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和個人下調貸款利率、減免手續費用、對貸款適當延期或展期、免除罰息、完善續貸安排。鼓勵典當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無法及時辦理贖當、續當的當戶,不盲目做逾期絕當處理,減免逾期罰息,對其中有續當需求的當戶,可先行受理續當,適當延長當戶繳納前期利息及當期續當綜合費用的期限,并適當下調當費費率。
(九)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
29.積極爭取新增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落實國家將2022年普惠小額貸款支持工具額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要求,更好引導和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額貸款。
30.實施“首貸戶”貸款貼息補助,對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首次申請貸款的小微企業給予不高于1%的貼息補助,并視貼息效果,對補貼時限給予適當延長。
31.指導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對符合條件幫助中小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的供應鏈核心企業,通過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在線確認,按實現應收賬款融資年化金額不超過1%的額度給予獎勵。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產業鏈核心企業金融服務,加強流動資金貸款等經營周轉類信貸支持,給予合理信用額度。支持核心企業通過信貸、債劵等方式融資后,適當減少對上下游企業的資金占用。鼓勵開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信用保險。
32.規范深化開展供應鏈金融創新。鼓勵各銀行機構、中小微企業用好“中小融”“粵信融”“信易貸”三大平臺,引導銀行機構優化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依法合規發展訂單、存貨、應收賬款等抵質押融資業務,加強與產業鏈“核心”企業數據合作,便利中小企業進行融資。促進政銀企信息共享,破解信息不對稱難題。
33.實施知識產權金融創新促進計劃項目,構建政府引導、專業運作、中介服務工作模式,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活動,鼓勵和支持更多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混合質押業務,與銀行機構簽訂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合作協議,提高融資額度。落實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獎勵政策,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給予貼息、擔保費、評估費補貼。
34.按照規定縮短商業匯款承兌期限,加大再貼現支持力度。繼續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減費讓利,對發放普惠小微貸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給予獎勵資金。
35.督促金融機構利率、費用公開透明,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收費的情況堅決予以依法查處。持續監測金融機構2021年以來降準釋放資金投向,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運用降準資金加大對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十)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
36.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改革效能。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存款利率下降效果傳導至貸款端。
(十一)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
37.推動上市后備企業注冊使用廣東省資本市場培育信息系統。鼓勵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依法依規到境外公開募集股份及上市。發動符合條件的本地企業用好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廣東股權交易中心的服務平臺和資本市場板塊。
38.繼續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用好“三農”、小微企業、綠色、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為重點領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企業利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綠色通道”發行債券。支持跨境電商平臺上的中小微企業通過標準化票據從債券市場融資。
(十二)加大金融機構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
39.支持銀行機構精準對接重點項目、關鍵項目以及轉移項目,在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靈活創新金融工作。
三、促進消費和擴大有效投資
(十三)加快推進省市重點項目建設。
40.成立市重大項目并聯審批工作專班,下設問題梳理組、集中審批協調組、駐穗跟進審批組,動態梳理省市關鍵項目、重點項目、專項債項目開工前審批和竣工驗收的“堵點”“卡點”問題,優化項目審批環節和時序,需省級協調事項積極爭取省重大項目并聯審批工作專班支持。加強與市重大項目專項指揮部協調配合、與各縣(市、區)工作專班上下聯動,提速增效開展項目審批。
41.健全市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總指揮部運行機制,發揮8個專項指揮部統籌協調作用,推動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的謀劃、建設、協調等工作。按照在建省重點項目完成投資計劃120%以上、市重點項目超額完成年度投資計劃、新開工項目年底前全部開工建設的要求,建立省、市關鍵項目清單,實施“掛圖作戰”,加大問題協調解決力度。
42.國家批準我省生態保護紅線成果前,建設項目涉及占用生態保護紅線(陸域)且在用地預審時已組織開展不可避讓論證的,用地報批時占用生態保護紅線類型不變且面積不超過預審占用面積10%,原則上可不再開展生態保護紅線不可避讓論證。
43.對重大產業項目充分考慮單位增加值能耗,按照項目開工時序和審批權限由市級加快辦理或向省爭取加快辦理節能審查手續。依法依規實施建設項目豁免環評手續、告知承諾制審批、簡化環評編制內容等措施;對具備開工條件且有條件盡快開工的建設項目,先行受理環評,組織開展技術審查等工作,待要件完成后予以批復。
(十四)推進一批論證相對成熟的水利工程項目。
44.2022年內完成21宗共80公里碧道、56宗小型水庫除險加固等項目建設任務。加快推進豐順縣教堂水庫工程、韓江治理工程(廣東梅州段)等項目前期工作,爭取年內開工建設。推進大埔縣茶陽鎮防洪堤工程等項目立項建設,爭取國家和省項目資金支持。積極謀劃一批新建、擴建水資源配置和農村供水“三同五化”提質改造工程等項目。
(十五)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投資。
45.加快建設一批融灣出省通海運輸大通道。加快梅州至龍川高鐵建設;開工建設瑞金至梅州鐵路;加快武平至梅州高鐵前期工作,力爭年內批復可研具備開工建設條件;加快推進大埔至潮州港疏港鐵路、蕉嶺貨運鐵路前期工作;開展梅州至漳州、梅州至汕尾等鐵路項目前期研究,力爭列入國家相關規劃。推動汕梅(汕昆)高速改擴建工程年內開工建設;加快大豐高速、平武高速前期工作,推動盡快動工建設;推進梅縣至永定、平蕉大(梅河韶)等高速公路前期研究。加快推進韓江航道擴能升級改造項目前期工作。持續推進農村公路提檔升級改造,實施新改建農村公路1066公里、生命安全防護工程383公里、危舊橋梁改造21座。
(十六)因地制宜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46.落實入廊收費政策,統籌各類入廊管線敷設,推動梅江區江南新城棚改區地下管廊合建項目、芹洋內環路綜合管廊工程等已建成項目正式運營,加強規范管理,確保發揮效益,加快在建的五華縣琴江新城琴江路和環城大道(東延線)的管廊工程項目建設進度。
(十七)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
47.緊密跟蹤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有針對性抓緊組織、謀劃、儲備、推進一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做深做實前期工作。銜接推進國家“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涉及梅州項目的建設實施工作,對入庫項目優化審批程序、加大金融支持、優先配置要素指標,鼓勵和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工程項目。
48.爭取省支持我市攻關突破關鍵基礎產品和技術,在供應鏈產業鏈招投標項目中對大中小企業聯合體給予傾斜,鼓勵民營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參與攻關。
49.進一步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推動100家企業開展技術改造,鼓勵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圍繞我市高端印制電路板、電聲等特色產業組織實施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試點。加快數字政府建設。發展信創產業,提升信創產品和服務在黨政機關日常辦公、業務系統和重要基礎設施應用的廣度深度。
50.鼓勵推動投資主體多元化,支持民間資本參與水利、能源、交通、環保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鼓勵民間投資以城市基礎設施等為重點,通過產業投資基金、PPP模式、股權投資、綜合開發模式等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
(十八)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51.落實《平臺企業經營者合規指引》,促進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保護中小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公平競爭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52.鼓勵電商平臺為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網店押金、宣傳推廣等服務費。鼓勵電商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流量支持,對參與線上促銷活動的費用予以補貼。
53.引導平臺企業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資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線上線下聯動,將相關平臺企業納入保供企業白名單。
(十九)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各領域消費。
54.從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對報廢或轉出個人名下廣東號牌舊車,同時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新車并在省內上牌的給予3000—10000元/輛補貼,新車發票開票截止日期和補貼申請截止日期延期至2022年11月30日。鼓勵購置新能源汽車,對個人消費者在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內,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范圍內的新能源汽車新車,給予8000元/輛補貼,新車發票開票截止日期和補貼申請截止日期至2022年11月30日。
55.進一步優化汽車使用管理,全面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運營二手車的遷入限制。加強二手車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備案和車輛交易登記管理。全面落實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支持政策。
56.優化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站)投資建設運營模式,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停車場設施配建標準,逐步實現所有小區和經營性停車場充電設施全覆蓋。合理規劃布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完成省下達我市2022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持續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出入口和客運樞紐站場等區域充電樁(站)建設,2022年新增建成交通領域充電樁50個。
57.組織家電生產、銷售企業推出惠民讓利促消費活動,鼓勵加大對綠色智能家電、智能手機、可穿戴設備的促銷力度,推動家電升級換代。制定企業讓利一點、政府支持一點的激勵政策,加大對相關生產、銷售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生產端、貿易端、消費端聯合促消費。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引導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更好滿足消費升級需求。
58.鼓勵各縣(市、區)發放消費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飲、文旅、住宿、體育等領域消費,活躍消費市場。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發動參與省“有獎發票”活動,開展好1000萬元政府消費券發放工作,提升消費市場活力。
四、保障糧食和能源安全
(二十)健全完善糧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59.加快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及時發放第二批農資補貼,彌補成本上漲帶來的種糧收益下降。保障糧食生產穩面積增產量,確保完成省下達我市糧食生產任務,全力完成連片3畝以上撂荒耕地復耕復種任務。進一步加強糧食收購備案管理,積極引導多元主體開展糧食市場化收購,深化與黑龍江、江西等產糧區的產銷合作,根據市場形勢及時啟動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落實好國家稻谷最低收購價相關政策要求。做好農資保障供應,積極配合做好國家化肥商業儲備檢查工作。
(二十一)抓緊推動實施一批能源項目。
60.推動500千伏閩粵聯網工程(廣東段)和500kV五華(興寧)輸變電工程年內建成投產。加強與省能源局溝通對接,爭取支持大埔電廠二期項目2022年9月底開工建設。推動廣東省天然氣主干管網“縣縣通工程”梅州—五華—興寧項目加快建設,爭取梅州—蕉嶺—平遠項目、西氣東輸三線閩粵支干線(潮州-27閥室段)工程2022年8月開工建設。加強規劃布局,編制實施《梅州市集中式光伏發電、風電、抽水蓄能發電產業規劃》,加快推進平遠光伏復合項目(一區)、興寧市永和鎮100MW農光互補項目、平遠泗水風電場等項目建設。
(二十二)提高能源儲備能力和水平。
61.督促電廠落實煤炭中長期合同的簽訂。開展煤炭中長期合同履約情況督查核查,確保我市電廠存煤整體可用天數保持在20天以上。協調爭取發電用煤鐵路運力保障。建立健全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有機結合、互補聯動的天然氣儲備體系,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資金支持,用于購買企業的代儲天然氣服務。爭取天然氣接收門站及配套管道工程2022年7月底前建成投運,加強與上游氣源供應單位對接協調,多渠道、多途徑增加長協居民用氣量和非居民用氣量。
五、穩定和完善產業鏈供應鏈
(二十三)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氣用電用網等成本。
62.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鼓勵各縣(市、區)根據當地實際進一步延長,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
63.加強城鎮供水供電供氣等行業收費監管,杜絕不合理收費,對保留的收費項目實行清單制管理。
64.落實國家要求,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
65.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二十四)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
66.落實對服務業和制造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房屋租金減免政策,對服務業和制造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承租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經營類房屋(門店、場地)的2022年減免3個月租金。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市屬國有企業免收的租金在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工資總額管理中視作利潤。鼓勵金融機構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
67.非國有房屋減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款政策優惠,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制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
68.鼓勵各縣(市、區)在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集中建設標準廠房,加快辦理報建、確權等手續,工業物業產權按規定以幢、層為基本單位分割登記和轉讓,并允許其按幢、層進行抵押貸款。對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集中租用標準廠房的中小企業給予租金緩繳或減免支持,各縣(市、區)對標準廠房出租方減少的租金收入給予補助。鼓勵國有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實施面向初創小微企業及優秀團隊適度減免租金等優惠措施。鼓勵各縣(市、區)結合自身實際,拿出更多務實管用舉措推動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
(二十五)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紓困支持力度。
69.在用好國家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創新、普惠養老等專項再貸款的同時,推動銀行機構加強與地方政府部門的信息共享,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對我市機場信貸、結算等綜合金融服務。
70.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運用降準資金支持文化旅游、餐飲住宿等受疫情影響行業。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化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主管部門提出紓困企業名單,報金融監管部門匯總,對接銀行加大信貸支持,合理通過續貸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措施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71.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餐飲行業相關管理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鼓勵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餐飲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72.積極爭取省財政文旅企業紓困扶持資金,扶持重點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文化藝術院團、演出場館等文旅企業以及文旅促消費活動。
(二十六)優化企業復工達產政策。
73.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省聯防聯控機制明確的疫情防控措施,市縣鎮村在執行標準、執行力度上保持一致,執行疫情防控政策不放大、不層層加碼。低風險的地方不隨意限制人員流動,發生疫情的地方在“三區”外,不隨意擴大范圍禁止堂食、關停生產營業場所。
74.加強對防疫物資生產企業、龍頭企業關鍵供應鏈企業、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保障企業、重點外貿外資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將“白名單”企業列入一類企業重點保障用電,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重點企業和省龍頭企業關鍵供應鏈企業,按照企業規模列入一、二類企業重點保障用電。
75.積極引導各縣(市、區)落實屬地責任,在發生疫情時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閉環生產,保障其穩定生產,加強疫情防控指導,加強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上下游銜接等方面服務,盡量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76.支持工業企業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底線的前提下,加大排產力度,提高產能利用效率。鼓勵大型企業通過產業紐帶、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協作、開放應用場景等方式,將中小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發布產品和服務采購計劃,帶動中小企業優化生產經營、提升產品質量。
(二十七)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
77.嚴格落實國家和省防控政策,對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貨運車輛的不設防疫通行限制,著力打通制造業物流瓶頸,加快產成品庫存周轉進度;不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閘,不硬隔離縣鄉村公路,不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鐵路車站和民用運輸機場。不限制疫情低風險地區人員正常流動。做到“一斷三不斷”,確保人流、物流暢通有序。
78.對工業企業涉疫地區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應申盡申”“應發盡發”,保證重點物資物流通暢。對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貨車司機實行提前24小時報備,落實落地“抗原+核酸”檢測“即采即走即追”。
79.客貨運司機、快遞員、船員到我市免費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視同本地居民納入監測范圍、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費用財政予以保障,并爭取上級資金支持。
(二十八)統籌加大對物流樞紐和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
80.培育建設生產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承載城市,構建聯接粵港澳大灣區和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綜合物流大通道。引導加快推進多式聯運融合發展,降低綜合貨運成本。
81.進一步加快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推進放心農產品直供配送網建設,加快推進總投資逾10億元的6個冷鏈物流項目建設。
82.按照國家部署加快推進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推動“一個上行(農產品上行)”和“三個下沉(供應鏈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務下沉)”。支持各縣(市、區)開展流通服務網絡建設提升行動,建設縣域集采集配中心,布局建設農產品田頭綜合服務中心。鼓勵發展“交通運輸+電商快遞”“交通運輸+特色產業”等模式,完善縣鎮村三級物流網絡,普及鎮村郵政和快遞網點,健全完善農村交通運輸物流網絡節點體系,提升農村物流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
83.積極對接爭取國家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推動有關企業列入白名單并享受相關資金和政策支持。支持交通物流等企業融資,加大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對穩定供應鏈的支持。鼓勵銀行機構綜合考慮自身經營狀況和客戶還款能力,降低實際貸款利率,適當減少收費。鼓勵保險公司根據疫情防控實際情況,提高出險理賠效率,適度延后貨運汽車保險等保費繳納時間。
84.在農產品主產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支持建設一批田頭小型冷藏保鮮設施,推動建設一批產銷冷鏈集配中心。
(二十九)加快推進重大外資項目積極吸引外商投資。
85.落實戰略性產業集群聯動協調推進機制,持續開展新一代電子信息、先進材料等12個重點戰略性產業集群“鏈長制”招商。主動融入“一核一帶”“雙區”“兩個合作區”“海西經濟區”,組織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全球招商大會暨跨國公司投資廣東年會、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經貿合作交流會、第22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等重大招商活動,加強招商項目推介,力爭一批優質項目簽約落地。推動世界500強企業泰森集團肉類深加工全產業鏈項目、東電化廣晟稀土增資擴產等重大外商投資項目落地動工建設,謀劃引進一批重大外資項目,爭取將平遠縣綠色鈣基新材料產業園等投資總額5億美元以上在談、簽約、在建外資項目(研發中心類項目可放寬至1億元人民幣以上),納入國家和省重大外資項目專班,加強意向外商投資項目跟蹤服務。
86.全面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引導外資更多投向先進制造、科技創新等領域,外資企業可憑在發展改革、商務等部門獲得的鼓勵類項目信息確認結果直接到海關辦理相關免退稅手續。支持外商投資設立高科技研發中心,對經認定的外資研發中心,進口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87.進一步拓寬企業跨境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
88.依托省投資促進平臺,加強與日本振興機構、韓國商工會等駐華商協會及投資促進機構的交流對接,尋求合作商機。積極參與省面向歐美、日韓等駐華商協會及投資促進機構開展的線上線下招商活動。做好“僑”文章,團結動員廣大僑胞、僑商回梅投資興業。
89.落實境外重點人員疫情防控指引,為外資企業、外貿企業相關人員來梅提供便利。
六、保障基本民生
(三十)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
90.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12月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經批準緩繳的企業,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91.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進行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92.2022年6月至12月期間,提高職工租房提取額度。根據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繳存職工家庭在本市范圍內無房產且正常繳存,租賃住房的,可按需提取,最高提取額不超過1080元/月。
93.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降至二成。適當提高單繳存公積金的職工貸款和雙繳存公積金的職工貸款最高額度。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門檻,鼓勵職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購買住房。
(三十一)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支持政策。
94.積極爭取省級財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地區傾斜。落實基本公共服務同常住人口掛鉤、由常住地供給機制,促進非戶籍常住人口與當地戶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務。
95.積極爭取資金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
96.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上一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合理安排各類城鎮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健全住房和土地聯動機制,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加快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97.拓寬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渠道,鼓勵企業參加第二屆廣東省農村創業創新大賽,因地制宜建設鄉村振興幫扶車間,用好村級公益性崗位,大力發展鄉村服務業,鼓勵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按照國家和省部署拿出5%的失業保險基金結余,支持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深入推進“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提高勞動者就業技能,緩解企業結構性用工短缺。
98.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支持高標準農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生態林業、農村供水等工程項目吸納低收入群體參與建設。推進平遠縣熱柘鎮的現代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項目及廣東省南嶺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樣性保護項目-南粵古驛道(興寧市)造林綠化等項目建設。
(三十二)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99.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抓好動態監測,及時、足額發放補貼,保障低收入群體不因物價上漲而影響基本生活。
100.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資金傾斜,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及時足額發放到需要幫扶救助的群眾手中。合理提標擴圍,提高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水平,將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社會救助范圍。開展困難家庭中特殊群體排查救助專項行動,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
101.統籌救助資源,爭取資金支持,針對救助對象的特點和需求精準補貼,取消戶籍地、居住地限制,對因疫因災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群眾由急難發生地先行給予臨時救助,確保應救盡救。
102.對發生疫情的地區及時加強管控,同步推進疫情防控和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加強對重要民生物資價格監測。大力發展連鎖經營和團餐配送,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HACCP、ISO22000質量管理體系,扶持相關企業做大做強。開展“文明餐廳”“文明餐飲店”“文明誠信示范餐廳”等活動,鼓勵誠信良好的餐飲企業參與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務,按“保本微利”的原則對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務給予適當支持。
103.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燃氣安全“兩個集中治理”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抓好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清零行動”,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工貿、非煤礦山、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持續抓好三防工作,落實強預警強聯動強響應機制,不斷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縣(市、區)政府要守土盡責抓落實,結合本地實際,以釘釘子精神下更大力氣抓好國家、省、市的各項部署要求落實,推動若干政策措施盡快落地見效,盡快對穩住經濟和助企紓困等產生更大政策效應。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助企紓困政策知曉度,幫助企業用足用好政策。
(二)加強指導協調。六大類政策的牽頭部門要做好牽頭抓總,統籌做好政策宣傳、落實及跟蹤評價等。各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抓緊對所負責的工作再部署再推動再落實,加強對各縣(市、區)落實工作的指導,及時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
(三)加強督查督辦。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動態監測,對各縣(市、區)、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定期向市政府匯總報告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實進展情況,推動各項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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