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政策的推動和大力的優惠補貼,我國的電動汽車銷售量一直在上升。但是買車容易充電難的情況卻讓車主哭笑不得。雖然說國家大力支持新能源車的發展,但“充電樁荒”的問題,讓不少車主頭疼。那么2022年長春新能源汽車申請充電樁需要什么資料手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首先申請的車主須要填寫,新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申請登記表。要注意如實填寫表格里面相關的內容。
2、當維修人員上門在住宅小區內安裝時,申請人需要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
3、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在登記表上確認并審核,待審核通過之后,就為申請人建樁。
4、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要拿著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申請登記表、身份證明材料、車位現場環境照片、車位證明等等相關材料,向所在區域供電部門提出用電報裝申請。其中登記表要注意準備好五份,送給供電部門統一收取存檔,會由市建委、經信委、用戶、車企各存一份。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5G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十四五”期間我市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實施方案》、《長春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要求,我市啟動了《長春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20-2035年)》的編制工作。規劃按照“客觀評價、科學預測、樁站先行、統籌協調”的原則,以加快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為目標編制本規劃,促進“綠色充換電”新業態發展和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實現城市交通綠色發展愿景。
一、客觀評價現狀資源,總結梳理核心問題
為響應國家關于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進度的要求,在長春市中心城區范圍內進行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布局,對規劃范圍內現狀電動汽車及充換電基礎設施進行摸底清查,充分評估現狀存在的問題。
截至2019年底,長春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為4255輛,全市已建成充電站2處、換電站2處、公交車充電站18處,已建成各類型充電樁共1577個。經綜合評估,電動汽車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存在以下問題。
1、電動汽車推廣難度大
電動汽車續航里程在低溫條件下折減嚴重,市民對于電動汽車購買意愿不強。長春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占機動車總量的比例為0.2%,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1.46%。
2、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
目前長春市已建成公共充電樁僅373個,與電動汽車的比例為1:11.4,已建成公共換電站2處,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半徑嚴重不足。
3、建設與規劃缺少統籌
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缺乏規劃支撐,導致設施建設選址困難、選址不合理、建設時序無法與用地開發同步等問題,進一步加大了充換電基礎設施的建設難度。
4、建設空間資源未整合
目前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未能與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公交場站、加油加氣站等城市基礎設施有機結合,部分專用充換電設施不能對外開放,導致已建成充換電基礎設施利用率不高。
5、配套政策體系不完善
長春市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相關政策尚未形成體系,缺乏充換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辦法、充電服務收費標準等相關配套政策支持。
二、合理確定發展目標,明確近期發展策略
(一)提出發展目標,指導分期建設
按照“車樁相隨、樁站先行,自(專)用為主、公用為輔,快慢互濟、分類落實”的發展思路,加快形成以專用充換電基礎設施為主體(居住地停車位、單位停車場、公交及出租車場站等),以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為輔助(醫院、商場、大型文化、體育設施等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加油加氣站、公共綠地、臨時停車位等),以獨立占地的城市充換電站為補充(單站或充電、換電、加油、加氣等多站合一模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
近期2025年,基本實現滿足公交車、出租車、公務車、網約車等公服領域100%電能替代充換電需求,實現中心城區公共充換電設施2.5公里覆蓋率100%,居住用地100%預留充換電設施建設條件,基本實現公共充換電領域智能化。
遠期2035年,基本實現滿足私人小汽車、物流車等全領域電動汽車的換電需求,實現中心城區公共充換電設施1.5公里覆蓋率100%,小型車專用充電設施實現樁車比1:1,實現全產業智能化,推動形成可持續發展的“互聯網+充換電基礎設施”產業生態體系。
(二)明確發展思路,制定分期策略
1、優先推動公服領域,逐步實現全面覆蓋
近期優先推進公共交通、出租車(含網約車)、環衛車、物流車以及巡邏車、公務車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發揮先行示范作用,推動長春市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的建立。
有序實施居住小區、大型公建配建停車場以及公共停車場充電樁的建設,逐步實現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全面覆蓋,專用充換電設施1:1配置。
2、發揮“四大板塊”優勢,引領充電設施建設
近期結合“四大板塊”功能定位和發展特色,優先啟動各板塊重點示范區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將國際汽車城無人駕駛試驗區、國際影都萬達文旅城等打造為我市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示范區,引領全市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三、科學預測設施需求,合理布局設施體系
(一)以國家政策為指導,合理預測設施規模
本次規劃以國家新能源汽車相關政策為指導,以《長春市國土空間規劃》等上位規劃為依據,綜合考慮電動汽車技術發展、城市經濟和機動化發展水平、相關政策引導等因素,充分結合各部門、各城區發展需求,對我市未來電動汽車發展規模進行預測。
按照不同類型車輛配置比例要求,進行各類型充換電基礎設施需求預測。
1、電動公交車按照樁車比不低于1:3配置充電樁。
2、出租車(含網約車)100輛電動汽車(換電)配置一個1換電位。
3、電動環衛、物流及巡邏車按照樁車比1:1配置專用充電樁,按樁車比1:7配置公共充電樁。
4、公務車、私人乘用車按照樁車比1:1配置專用充電樁,按照樁車比1:7配置公共充電樁。
預計至2025年,我市機動車保有量為190萬輛,其中電動汽車保有量為3.6萬輛,占機動車總量的比例約為1.9%;需建設各類充電樁1.5萬個,換電車位200個,其中公交車充電樁1400個,小型車公共充電樁1671個。
至2035年,我市機動車保有量為230萬輛,其中電動汽車保有量為11.5萬輛,占機動車總量的比例約為5.0%;需建設各類充電樁8.9萬個,換電車位300個,其中公交車充電樁3500個,小型車公共充電樁10665個。
依據正在編制《長春市國土空間規劃》對各城區、開發區、縣市規劃人口及用地開發規模的控制,對各城區的充換電基礎設施需求進行計算:
充電樁數量(個)=實際服務人口(萬人)機動車千人
擁有率(輛/千人)電動汽車比例(%)樁車比
各城區分階段發展任務拆解見附表。
(二)按照分類落實原則,制定設施布局原則
本次規劃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由五大類型充換電基礎設施構成,包括電動公交車充電站、電動環衛物流車輛專用充電站、電動私人乘用車自(專)用充電站、電動小型車公共充電站、換電站。各類型設施布局原則為:
1、電動公交車充電站
規劃公交場站、客運樞紐100%建設充電樁,結合現狀及規劃有條件的公交首末站建設快充充電樁。
2、電動環衛物流車輛專用充電站
結合自有場地設置環衛物流車輛專用充電樁。
3、電動私人乘用車自(專)用充電站
①新建居住用地按照總停車位的100%比例預留充電車位建設條件,在規劃條件中予以落實。
②現狀及新建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用地,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設置充電車位,在規劃條件中予以落實。
③新建商務設施用地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0%比例設置充電車位,在規劃條件中予以落實。
4、電動小型車公共充電站
①新建的文化設施用地、體育用地、醫療衛生用地、商業設施用地、娛樂康體用地、公共設施營業網點、其他服務設施用地、公園綠地等對外開放的公共設施配建停車場,應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設置充電車位,在規劃條件中予以落實。
②結合機場、火車站、交通樞紐等大型交通樞紐設置公共充電站。結合路內、路外、快速路橋下空間等臨時停車位作為補充,設置公共充電車位。
③按照1.5公里服務半徑要求,結合有條件的現狀及規劃加油加氣站、變電站設置充電車位。
④補充設置獨立占地充電站。
5、換電站
按照中心城區2.5公里、外圍城區4公里服務半徑服務半徑要求,結合機場、火車站、客運站等交通樞紐,停車場、公交場站、供熱、供電用地等城市基礎設施,大型商場、公園綠地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加油站、加氣站和未來可能建設的加氫站等能源設施,設置換電站,補充設置獨立占地換電站。
(三)提出規劃選址方案,指導設施落位
結合公共停車場、對外開放的大型公建配建停車場、加油加氣站,共規劃小型車公共充電站489處,可提供公共充電樁1.1萬個,實現充電服務1.5公里半徑100%覆蓋;補充設置獨立占地的換電站210處,可提供換電車位約300個,兼具公共充電和出租車(網約車)換電職能,實現換電服務2.5公里半徑100%覆蓋。
四、明確重點實施區域,強化近期項目建設
“十四五”期間,通過整合統籌現狀資源,新建各類充電樁2613個。其中,結合新建、改建公交場站,新建電動公交車充電樁933個;結合快速路橋下空間臨時停車場、城市公共停車場建設,新建公共充電樁1680個;新建換電站160處,換電車位200個。
(一)重點推進公共服務領域充換電設施建設
近期,以公交、出租(含網約車)、環衛、物流、政務、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點,推動全市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二)率先啟動“四大板塊”示范區充換電設施建設
將國際汽車城無人駕駛試驗區、國際影都萬達文旅城等打造為我市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示范區,優先啟動示范區內各類型各領域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承接“四大板塊”高質量發展的空間規劃構想,帶動全市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三)積極開展單位內部充換電設施建設
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事業單位,結合單位電動汽車配備更新計劃以及職工購買使用電動汽車需求,利用單位內部停車場資源,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建設充電樁。
(四)大力推進城市公共充換電站建設
按照從中心到邊緣、優先發展區域向一般區域推進的原則,逐步提高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分布密度。充分利用快速路橋下空間、各類型公共停車場及具備停車條件的路內、路外公共停車泊位,以及商業、公共服務設施配建停車場,建設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共充電設施,實現建成區3公里覆蓋率達到100%。
(五)加快推進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
對于新建地塊,嚴格按照規劃條件要求建設或者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對于已建地塊,鼓勵物業聯合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商根據實際需求建設充電設施。
五、落實具體保障措施,提出科學規劃建議
(一)土地供應
建議參考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將獨立占地的充換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范圍,優先安排土地供應。加強新建、改建項目配套充換電基礎設施審核、驗收管理,將充換電基礎設施配置要求納入土地出讓、項目規劃方案及設計文件審查范圍,保障規劃落實。
(二)配套電網
根據充換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合理布局城市供電設施。積極推動光伏電站、電化學儲能電站與大型充電站的綜合建設項目,并在相關規劃中進行落位。電網企業需為充換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優化流程、簡化手續,滿足充換電設施運營的電力需求。
(三)相關政策
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計劃》、《公交、出租車、物流環衛及巡邏車輛更新管理辦法》、《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充換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辦法》等,加強充電車位管理,保障充電便利性,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計量、計費、結算等運營標準與管理規范。進一步加大電動汽車購買和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力度,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達州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07廣安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10宜賓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7南充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