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湖北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按區域劃分為三檔,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1300元、1020元、900元。
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時進行折算。
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14元、11元、9.5元。
武漢最低工資標準按照湖北省最低工資的區域劃分來看,武漢市7的個主城區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到每月1300元,武漢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到14元/小時。
武漢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知識問答
1、企業內退人員、下崗職工、享受病假工資、休產假人員是否適用武漢最低工資標準?
內退人員、下崗職工、享受病假工資的人員均在本單位離崗未上班,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所以不在武漢最低工資標準的保護范圍內;但員工在產假期間,視同正常工作,所以休產假的人員的工資,不能低于武漢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2、離、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返聘,是否要執行武漢最低工資標準?
這類人員不適用武漢最低工資標準,其勞動報酬由雙方協商決定。
3、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按照武漢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工資怎么辦?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要求用人單位明確工資標準,合同薪酬不得低于武漢最低工資標準。當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權益時,勞動者可以向工會組織反映、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到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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