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如何享有年假?一個員工在工作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就具備享受法定的帶薪年假的基礎資格。以下就由法律愛揚小編為您介紹國家規定的帶薪年假具體內容。
1、帶薪年假工作年限規定
職工連續工作(連續工齡不要求是本單位的連續工作時間)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這就意味著,盡管一個職工可能是剛由其它單位進入當前工作單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就具備享受法定的帶薪年假的基礎資格。
2、職工所享受的帶薪年假天數與勞動者的工齡掛鉤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假高于該標準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標準應按照法定標準支付未休帶薪年假工資。
3、職工不應當享受帶薪年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職工帶薪年假工資計算辦法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享受當年帶薪年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體折算辦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panide;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案例釋明:小王自2008年7月份畢業時開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9月1日跳槽到B公司。問:小王應當從什么時候起開始在B公司享受帶薪年假?根據《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小王進入B公司時,已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應當具備了開始享受帶薪年假的資格。同時,根據該條第二款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panide;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我們還可以計算出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帶薪年假的天數。當年剩余的“日歷天數”為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22&spanide;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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