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
請問試用期內辭職,應該如何進行,有違約責任嗎?領導不同意怎么處理?合同上沒有寫試用期內辭職的有關事項。
律師解答:
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不用賠償。合同沒寫明試用期內辭職的有關事項,不影響試用期內辭職,因為法律規定試用期內如何辭職。
法律知識:
《勞動合同法》第 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據此,試用員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書面告知即可解除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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