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進行中,高校開學報到時間入學指南考試及轉專業軍訓時間說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況,僅供廣大考生及家長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新疆財經大學(Xinjia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學校代碼(國標):10766。
第三條新疆財經大學分北校區(烏魯木齊市北京中路449號)和南校區(烏魯木齊市北京南路320號)兩個校區。
第四條新疆財經大學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屬的普通高等學校,是新疆唯一一所財經類高等學府,也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建設高校之一。
第五條新疆財經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在學生離校前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條新疆財經大學招生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文化考試為主要入學考核形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七條新疆財經大學普通高考招生層次為本科。招生類別為全日制教學形式。
第二章招生組織機構
第八條為認真貫徹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列》精神,加強對高校招生工作的統一領導,使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學、規范,新疆財經大學成立了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每年招生期間由招生委員會主要成員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九條新疆財經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新疆財經大學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校黨委的領導下,在校招生委員會的具體指導下,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第十條校招生工作委員會人員構成為分管學校招生工作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校招生工作人員、校紀檢委工作人員及教師、學生代表,另外學校還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并對考生及家長設立開放日,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十一條新疆財經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錄取計劃及原則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堅持區域協調發展,努力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區內區外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和學校近幾年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三條新疆財經大學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四條新疆財經大學錄取批次按招生計劃類別分為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
第十五條新疆財經大學對全國各。ㄗ灾螀^、直轄市)的各類招生計劃均實施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六條我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充分尊重新生考生志愿的原則。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對殘疾考生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嚴格執行教育部、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七條考生必須達到本省普通本科錄取分數線。考生錄取時志愿優先,各志愿無分數級差。
第十八條我校投檔比例為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00%,在此范圍內,由我校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考生的綜合素質以及相關單科考試成績等情況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我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數,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
第二十條國際商務專業學生入校后外語授課語種為俄語;漢語言考生錄取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錄取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5分;錄取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民考漢考生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
第二十一條為適應國際化趨勢的需要,培養既了解中國實際又特別精通國際會計、審計慣例的實用型高級會計人才,今年將繼續進行會計學(國際會計)(ACCA)的招生,詳見新疆財經大學會計學(國際會計)(ACCA)招生簡章。
第二十二條漢語言2個專業、民語言4個專業、民考漢5個專業、雙語班1個專業將繼續在本科一批次招生。(詳見《2017年招生與考試》)
第二十三條考生必須有新疆財經大學報考志愿,為保證生源質量,不降分錄取。
第二十四條在內地省區招生錄取時,必須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才可線上調劑錄取,否則一律不調劑錄取。內地省區招生計劃如無法完成,調回新疆完成。
第二十五條若變更計劃,必須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報請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對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和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根據當地。ㄗ灾螀^、直轄市)招辦有關規定予以照顧,照顧幅度依照當地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新疆財經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合格者,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擇優錄取。
第二十九條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往屆生與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三十條除自治區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外,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三十一條我校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招生期間適當調整招生人數并委托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新生入學
第三十二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學費收取標準:英語專業3800元/生?學年;文史類專業為3200元/生?學年,理工類專業為3500元/生?學年。
第三十四條學生入校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五)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復查的程序和辦法,由學校規定。
第三十五條學生在校期間在達到學校相關要求后可申請輔修專業。
第三十六條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7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經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新疆財經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新疆財經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新疆財經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北京中路449號,郵編:830012
聯系電話:0991-7804693、7842094傳真:0991-7804693
網址:http://www.xjufe.edu.cn、http://www.zsjy.xjufe.edu.cn
第四十條本章程由新疆財經大學招生委員會制定、修改和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開始實行。新疆財經大學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時,以本章程為準。
石河子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2 10:0:07石河子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2 09:0:43新疆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53新疆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1 0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