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高考英語卷難不難 試卷難度點評解析(word文字版下載)
挑燈夜戰,伏案苦讀,書山題!旰埃份穼W子們就要迎來高考的“臨門一腳”。走進高考考場,為青春和夢想奮力一搏。求學著實不易,每個國人都感同身受,所以,就在此刻祝?忌鷤儭罢宫F真才實學,佳績定能勝出!痹僬f一句不管你考得好還是假如沒考好,都要平常心對待。
那么2018年新疆高考英語卷難度系數如何,今年英語卷難度和去年相比會是怎么樣?高考升學網就2018年新疆高考英語卷做了一個本地區的考生調查,這個調查結果應該可以反饋出今年新疆高考英語的難度系數。
一、2018年新疆高考英語卷難度調查問卷統計表
本次高考英語卷難度調查問卷得票人數大體分布情況:
1、比去年難:126人
2、比去年容易:272人
3、和去年難度相當:78人
4、不好比較:10人
二、2018年新疆高考志愿填報這些注意事項你必須要知道
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績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語種各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知分、知位、知線”填報志愿在6月下旬至7月1日進行,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報截止時間為6月28日北京時間18時,其他批次志愿填報截止時間為7月1日北京時間18時。
新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為8個
2018年我區錄取批次劃分與2017年相同,分8個錄取批次,依次是:(1)本科提前批次:軍警公安類、藝術類、體育類和其他提前單獨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2)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3)自主選拔錄取批次;(4)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5)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6)本科二批次: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7)高職(專科)提前批次:藝術類、體育類、軍警公安類、南疆單列和其他提前單獨錄取的高職(?)院校(專業);(8)高職(?)批次:本科院校的?茖I、高職(?)院校。
從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時修改填報后續批次志愿
為更好給考生提供高考志愿填報服務,今年從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時修改填報后續批次志愿,減少考生志愿填報風險,增加志愿滿足率。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職(?)批次征集志愿數量由6個調整為9個。高職(?)批次征集志愿由原來的一次增加為兩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只針對區內高職(專科)院校征集志愿。
在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和對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錄取結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
根據往年錄取工作執行情況,結合2018年實際對錄取時間安排進行微調。錄取工作預計自7月5日開始,8月27日左右結束,比往年提前5天。
取消全國獎勵性加分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等五部委《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文件,自2018年起,我區與全國其他省市區同步取消以下獎勵性加分政策:
(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
增加公安民警子女優待政策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以下高考優待政策:
(1)殘疾人民警察報考普通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志愿獻身公安事業的,可保送至公安院校學習深造。
(3)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項目中,除對少數民族身份考生報考有關語種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顧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其累計加分不得超過20分。具體政策性高考加分范圍可查閱《規定》中相關內容。
考生了解《規定》詳細內容可登錄新疆招生網(http://www.xjzk.gov.cn)查詢。
三、2018年新疆高考重點相關文章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考政策匯總
考試部分
(一)考試語種
考試分漢語言(民考漢)、維語言、哈語言、柯語言、蒙語言五個語種。
(二)考試科目
1.高考統考科目
(1)漢語言(民考漢)招生計劃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使用漢語言試卷并使用漢語言文字答題。其中,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自治區仍不組織外語口試。
(2)民語言(維語言、哈語言、柯語言及相關語種采取模式一教學的文科雙語班)招生計劃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漢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使用授課語種試卷并使用授課語種文字答題。其中,采取模式一教學的文科雙語班考生的數學(文史類)科目使用漢語言試卷并使用漢語言文字答題。考生如被錄取,按學校規定的語言授課。
(3)蒙語言招生計劃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漢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使用蒙語言試卷并使用蒙語言文字答題。
(4)雙語班(指理科雙語班、采取模式二教學的文科雙語班)招生計劃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漢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英語。其中,數學(文史類/理工類)、理科綜合、文科綜合科目用漢語言試卷并用漢語言文字答題;語文科目用授課語種試卷并用授課語種文字答題。英語科目分值150分,不含聽力,成績不計入高考統考成績,作為高校錄取參考。
(5)外語/漢語考試科目中的聽力考試為必考內容。我區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漢語考試采用MHK試題結構模式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外語/漢語聽力考試總分為30分,自治區統一組織評卷,其成績不計入考生高考外語/漢語科目成績總分。按考生聽力考試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是否做參考由高校決定。非聽力部分試卷的120分調整為150分,調整換算辦法: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 1.25,換算為外語/漢語科目成績。
2.專報體育、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
由體育、藝術類專業考試和高考統考兩部分組成。
(1)專業考試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報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按照自治區隨后下發的文件要求參加自治區統考或按所報考高校的要求參加?。
(2)高考統考科目
漢語言(民考漢)招生計劃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外語。使用漢語言試卷并使用漢語言文字答題。其中,外語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民語言(維語言、哈語言、柯語言)招生計劃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漢語。使用授課語種試卷并使用授課語種文字答題。其中,采取模式一教學的文科雙語班考生的數學(文史類)科目使用漢語言試卷并使用漢語言文字答題。考生如被錄取,按學校規定的語言授課。
蒙語言招生計劃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漢語。使用蒙語言試卷并使用蒙語言文字答題。
雙語班(指理科雙語班、采取模式二教學的文科雙語班)招生計劃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漢語。其中,數學(文史類/理工類)科目用漢語言試卷并用漢語言文字答題;語文科目用授課語種試卷并用授課語種文字答題。
3.兼報體育、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
漢語言(民考漢)、維語言、哈語言、蒙語言、柯語言五個語種及雙語班考生兼報體育、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考試科目與“未報體育、藝術類專業考生”相同,但在參加該考生填報的體育或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按“體育、藝術類專業考生”的考試科目計算其高考統考成績。
4.“三校生”報考計劃單列的自治區高職(?)院校(專業)的考試科目
(1)考試科目
漢語言(民考漢)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使用漢語言試卷并使用漢語言文字答題。
民語言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漢語,使用授課語種試卷并使用授課語種文字答題。
考生入學后,由招生院校負責對考生的專業知識(技能)進行測試。對不合格者,院校取消其入學資格,但須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
(2)相關要求
報考美術、音樂類專業的“三校生”,須獲得當年《自治區普通高校美術、音樂類專業統考專業合格證》方可填報招生院校高職(?)單招相關專業;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三校生”,須參加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測試方可填報招生院校高職(?)單招相關專業。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考生志愿,對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全部投檔,招生院校在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范圍內,按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關于政策宣傳、信訪舉報和公示
各地高考報名及資格審核組織機構要通過各種形式,進一步加強高考報名政策的宣傳工作,讓每個考生和家長了解高考報名資格條件中關于學籍和戶籍的具體要求;堅持公示制度,各級報名組織機構對經本機構審查后獲得報考資格的考生詳細信息(姓名、考號、照片、班級、畢業中學等)以多種形式進行長期公示,公示至少一個月;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和設立舉報信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由專人負責,及時處理并回復。
對在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中出現的考生以虛報、隱瞞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及使用其他欺詐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徇私舞弊行為,取得報名資格、考試資格、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的,由自治區教育廳或經自治區教育廳授權的招生考試機構,取消其當年的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由高等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查實的 “投機報考” 考生,將按要求在教育部的“陽光高考”網站平臺上公布。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同時廢止《關于印發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新疆參加普通高考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新教基〔2013〕5號)和《關于印發《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新疆參加普通高考方案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新教基〔2013〕28 號),其他有關文件與該文件不一致的以該文件為準。
石河子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2 10:0:07石河子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2 09:0:43新疆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53新疆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1 0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