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區有關高校招生的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報考我院的考生,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全稱:鐵門關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英文譯名:TIEMENGUAN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第五條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條招生層次:普通高職
第七條學制:三年
第八條學院代碼:14660
第九條學院概況:鐵門關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分為“一校兩區”,分別位于“全國文明城市”—庫爾勒市、“軍墾生態新城”-鐵門關市,占地840畝。校園內花草繁茂,綠樹成蔭,環境優美,學習生活和文體娛樂設施齊全。學院辦學緊密圍繞國家“一帶一路”核心區建設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打造了一批適應產業發展、門類齊全、特色鮮明、優勢明顯的專業群,先后被國家教育部、人社部授予“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等榮譽稱號。辦學近四十年來始終秉承“厚德、篤學、精技、創新”的校訓,為社會培養輸送了“留得住、干得好、有發展”的中高級優秀技能人才16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十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院領導任組長,下設招生工作領導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和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院《招生章程》;
(四)組織實施開展學院招生宣傳工作;
(五)接待處理招生工作的來信、來訪;
(六)具體組織新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院錄取工作的有關問題;
(七)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八)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體處理招生的遺留問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和辦法
第十一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按志愿優先錄取,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數沒有完成招生計劃,將按缺額的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三條 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被我院錄取的考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院將取消考生學籍,情節惡劣的,學院將上報有關部門查究其責任。
第十六條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下同)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可以向學院提出申請,由學院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學院復查合格后,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院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院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十八條 語種要求:報考學院各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九條 男女生比例: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新生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費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各專業學費均為3300元/年,住宿費四人間1000元/人/年,六人間800元/人/年,其他費用由相關單位按照實際產生費用收取。
第六章 獎勵及資助辦法
第二十一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伙食補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依照有關規定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辦理生源地貸款、國家助學貸款。
第七章 畢業生學歷及就業
第二十二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鐵門關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及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院負責推薦工作,并由自治區人事廳簽發就業報到證。學生也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公布:考生還可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進行查詢。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996-2119211 2119233傳真:0996-2119221
聯系人:彭老師 18935755125
孫老師 13899026122
晁老師 18999619160
聯系地址:新疆庫爾勒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萬藝南路2559號
郵政編碼:841000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鐵門關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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