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招生的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院國標代碼:14523
第四條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院校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街兵友路45號
第六條 招生層次和學制:普通高職,三年
第七條 學院概況: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中高職教育、培訓為一體的多層次、多學科、多形式辦學的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地處新疆烏魯木齊市,毗鄰風景優美的屯河景觀帶和具有國際水準的新疆大劇院。學院占地面積335.7畝,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學院建有校內外實訓、實驗基地91個,實訓設備價值5000多萬元,實驗實訓設備齊全率達到95%,圖書館藏書量45萬冊。
學校是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地處烏魯木齊市。學,F有教師281人,副教授以上職稱72人,講師80人,“雙師型”教師比例占70%以上,職業鑒定考評員129人。學院目前已建成3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3個兵團級“技能大師工作室”。2名教師分別獲“中國技工院校優秀教師”、“中國首屆職業院校教學名師”稱號,享受國務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貼1人,兵團突出貢獻專家1人。2006年以來學院參加兵團、自治區和全國職業技能大賽,共獲得498個獎項(含集體獎),其中國家級技能競賽274個獎項。連續多年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新疆區預選賽中獲得團體第一名,其中共獲得63個一等獎、45個二等獎、72個三等獎,學院還多次承辦了兵團職業技能競賽。2018年9月獲國家人社部批準、授予世界技能大賽《制冷與空調》項目中國集訓基地。
學院先后被國家授予“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100所德育示范教育基地”、“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人才培養優秀貢獻獎”、“第一批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自治區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也是兵團大中專畢業生培訓基地、兵團交通培訓中心、兵團安全培訓中心、兵團供銷合作社培訓中心、兵團工會、團委培訓基地、兵團級骨干教師培訓基地,“兵團女職工培訓示范學!保瑢W院與北京交通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等建立了校外學習中心。
伴隨著新疆及兵團經濟的新騰飛,興新職業技術學院將搶抓機遇,堅持精細化管理、內涵式發展的辦學方針,不斷增強學院的社會服務能力,全面實施強院戰略,大力加強重點專業建設、精品課程建設、優秀教學團隊建設、基礎能力建設,緊緊圍繞新疆工作總目標和兵團特殊職責使命,把學院建成全國知名的、特色鮮明的高職院校。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院領導任組長,下設招生工作領導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和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院《招生章程》;
(四)組織實施開展學院招生宣傳工作;
(五)接待處理招生工作的來電、來訪;
(六)具體組織新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院錄取工作的有關問題;
(七)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八)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體處理招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章 錄取原則和辦法
第九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條 學院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院按照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按相關規定作退檔處理。
普通類、單列類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文科綜合、數學、英語;理工類: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英語。
雙語類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理工類: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
三校高職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
第十一條 單獨招生、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的錄取,分別按照新疆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考試章程、直升高職(?疲┛荚囌鲁讨邢嚓P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語種要求:報考學院各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新生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學費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各專業收費均在3300元/年。
第十五條住宿費800元/年/人(6人間)。
第五章 新生入學與復查
第十六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應當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十八條 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下同)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可以向學校申請入學,由學校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學校復查合格后,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第二十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生源地貸款,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六章 畢業生學歷及就業
第二十一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及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學院負責推薦工作,并由自治區人社廳簽發報到證。學生也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制訂疫情防控方案。學院針對目前疫情防控形勢,認真制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認真做好錄取場所的衛生、消毒等工作,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健康。一旦發生突發事件須快速妥善處置,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須第一時間上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和有關部門,不謊報、延報和瞞報。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公布:考生可通過各省及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進行查詢。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991-3967531、3972630、18999256599
網址:http://www.btc.edu.cn/
聯系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街兵友路45號
郵政編碼:830074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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