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總結
,水頭鎮成立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旨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平安和諧社會的建設。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的籌建和具體工作在縣政法委的指導下,在鎮委、鎮政府的領導下,得到了健康有序的開展。中心自成立伊始即能充分履行其職責,在維護社會穩定、排查矛盾糾紛、提升打擊犯罪、人民調解、規范信訪等各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我鎮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了有利條件。現將成立以來的主要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的成立
1、水頭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是由綜治、公安、司法、信訪、勞動、國土、林業、水利、社會事務、婦聯等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以“強綜治、創平安、促發展”為目標,在鎮黨委、政府直接領導下,通過聯調、聯防、聯勤、聯治、聯創工作機制,協助鎮黨委、政府開展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把治安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共同維護社會穩定的一個基層綜治組織平臺。
2、在黨委、政府的重視和領導下,水頭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籌建工作順利展開,為籌建綜治信訪維穩中心,鎮委、鎮政府專門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中心建設過程中,設置、裝修辦公場地花費8萬余元,購買了各種相關設備與器材,確保所有配套設施與人員在第一時間就位。鎮領導及全體工作人員對中心的籌建工作均十分重視,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時間以最快的速度將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建立起來,并使其在基層維穩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3、中心主任由黨委副書記李功文同志擔任。專職副主任由黨委委員何海智同志擔任。派出所所長羅顯、司法所所長黃華強同志、信訪辦主任朱明景同志均擔任中心副主任,并分別負責相關方面的具體工作。
4、中心成立后對各個部門的相關職能做出了細致的分工并完善了各種相關工作制度。形成了由中心統籌、各個部門協調處理預防矛盾和盡快消除糾紛的聯動機制。高效發揮各個部門的職能,提高矛盾糾紛的排查力度與速度。制定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督辦制度、接訪制度、工作人員守則等相關制度規章,并進一步強化了考核,做到獎懲分明。對組織有力,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部門和人員,給予表揚嘉獎;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主動,措施不到位的部門和人員,將視情況予以通報批評、黃牌警告。
二、中心工作開展
中心成立后迅速開展相關工作并進一步加大對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各個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制定一系列的工作實施計劃。具體工作包括以下幾點:
(一)預防排查和化解各類矛盾,維護基層社會穩定
1、一如既往的狠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廣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并將排查調處不穩定因素的工作制度化。長期堅持定期排查與針對性排查、廣泛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做到敏感日子和重大節慶活動前實行重點排查調處,平時以村為單位每月排查一次,全面掌握社會動態,充分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根源,并逐項落實分解到單位負責人,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2、發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各個部門聯勤聯動優勢,大力加強針對排查、調處涉及多個部門的復雜案件的調解。發現復雜問題后,在中心的統籌下各個部門協調一致予以解決。并繼續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和領導責任制原則。由各部門、各村居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駐村干部下到村組,實地受理群眾糾紛,并根據情況現場進行調解,防止矛盾糾紛的擴大。
3、中心成立以來,共組織矛盾糾紛排查18次,排查出矛盾糾紛及糾紛隱患50宗,當場解決45宗。通過大力排查,消除了大量矛盾糾紛隱患,極大地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發生次數。
(二)繼續加強和完善信訪工作
1、信訪工作是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同時信訪工作也是群眾向政府反映訴求的重要渠道。中心大力加強信訪管理工作。嚴格執行《信訪條例》及相關規定,避免出現不合理的越級上訪、違法上訪等問題。
2、加強信訪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信訪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深入到各個鄉村、深入到群眾中間講解合法信訪的流程以違法行為的危害,讓群眾知道如何去信訪,如何正規的信訪。
3、對信訪工作人員本身嚴格要求。認真貫徹《信訪條例》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給予處理與答復。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要求開展信訪工作。
4、加強做好群眾越級上訪的穩控工作。信訪的源頭大多來自基層,因此解決矛盾的關鍵也在基層,中心信訪工作人員千方百計勸解群眾不越級上訪,盡自己最大的努力把矛盾解決在本地。對有苗頭可能發生集體性越級上訪的,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做疏導勸解工作,通過各種方法進行說服教育,使其了解正規信訪途徑,避免出現惡性事件。
5、中心成立以來,共受理信訪案件6件,答復6件。
(三)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解決群眾糾紛中的作用
1、中心成員單位鎮司法所作為人民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重要載體之一,一直擔負著預防化解人民矛盾的重要任務。司法所的全體工作人員以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為目標,進一步加大人民調解力度,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
2、為做好預防、調解矛盾糾紛工作,鎮司法所加大法制宣傳力度,進行相關的普法教育,使人們群眾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進一步提高了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并大力宣傳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職能,使更多的群眾了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有矛盾糾紛主動找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有利的避免了矛盾激化。
3、中心成立以來,共受理調解案件14件,其中調解成功12件,參與調解的部門包括:國土所、司法所、社會事務辦、信訪辦、派出所等相關職能部門。
(四)加強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秩序的整治,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1、繼續加強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多次組織教師和學生學習《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邀請縣交警大隊、派出所、司法所等相關部門到中心小學、水頭中學舉辦了交通安全教育等講座。
2、繼續發揮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開設法制、德育課程,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陶冶學生情操,增強青少年的法律意識,努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防范網絡,共同防止青少年違法犯罪。
3、大力整治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整頓學校及周邊地區的交通秩序,減少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人和事及時進行調處,對學校內部進行安全大檢查,督促整改各類安全隱患,杜絕火災、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4、認真抓好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充分分析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原因,制定專項計劃,切實做好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并將此項工作納入鎮年度考核。
5、中心成立以來會同鎮普法辦及其他相關部門深入鎮中小學開展法制教育,舉辦法制講座、課程10余場次,組織專項針對校園安全隱患排查8次。
(五)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規范流動人員及出租屋的管理
1、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我們一直把打擊犯罪,保護人民作為工作的重要任務,結合實際,開展各種專項斗爭并與重點治理工作相結合,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2、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及出租屋的管理。做到了解流動人口的底細,清楚掌握各出租屋的具體情況。為居民創造一個平安舒適的生活環境。
3、深化開展無毒社區創建工作。全鎮以各村居為單位,認真組織開展無毒社區、創建無毒社區宣傳工作,以6月禁毒宣傳月為契機,大力開展毒品的危害性及禁毒宣傳等。結合民主法制示范村和新農村建設開展無毒社區、創建無毒社區工作。
4、有條不紊的開展幫教工作。年初制定了幫教方案,做到幫教對象個人資料齊全,被幫教的人員思想匯報有記錄,工作安排有著落。共接收刑釋解教人員4名,并落實了幫教責任人,在重大節日期間,分管領導還分別找他們談心,掌握思想動態和日常工作、生活情況,對他們不歧視,使他們樹立重新做人的信念,部分幫教人員還走上科技致富之路,以現身說法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今年以來轄區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率為零,進一步鞏固了幫教成果。
5、繼續開展分化“法輪功”邪教組織人員工作。鎮成立了無邪教創建活動領導小組,開展具體的反邪教工作。人才招聘,上聘才網http://www.educh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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