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1)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即使有再好的法律,再完備的法律體系,如果法律不能有效地執行,法律的內容和價值就無法得到實現,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也無法得到體現。執法的主體主要是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由此,法治化首先是政府行為的法治化。如果法治政府得以建成,法治中國的目標就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所以,建設法治政府是真正落實依法治國的關鍵。而建立法治政府就需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使政府權力制度化、法定化,實現權力從產生、運行、監督一直到責任承擔都遵循法治原則,不偏離法治軌道。筆者認為,建設法治政府需要做好如下幾方面的工作。
權力依法而產生
法治政府的首要要求是權力來源的合法化,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權力的正當性取決于權力來源是否合法或者是否產生于人民的授權。在我國,權力產生的合法性和人民性、民主性是統一的。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不僅行使立法權,也產生國家行政機關,從而確保了依法產生的行政權力的人民性和民主性。法治政府的權力不能憑空產生,而應產生于憲法和法律法規的規定,其中大多數具體的行政權力產生于種類不一、數量可觀的各種行政法律法規。權力產生的法定化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它保證了權力本身的正當性和合理性。所以,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認真理解各種行政法律法規,明確自己的職責權限,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辦事原則。
權限依法而設定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權力或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掌權者的獨斷專行,并使權力相對人對權力產生神秘感和恐懼感。法治政府的權力應當是有限的權力,法治政府也應當是權力有限的政府。正當的權力應當是有明確范圍與清晰邊界的,當然,這種邊界不是自封的而是法定的,行政權力由法律根據制衡與協調的原則在不同部門之間進行分配和分工,并由法律明確界定不同權力的邊界。權力有限和權力分工確保了權力之間的制衡和監督,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阻止權力腐敗和尋租的機會和可能。所有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一定要認清自己的權力范圍和邊界,杜絕越權和以權謀私。
行政依法而進行
權力既不能用來任意妄為,也不能束之高閣,更不能隨意拋棄,而必須切切實實發揮功能、實現目標,真正為人民服務。權力法治化在行政活動中體現為權力運行的合法化,權力運行的合法化在內容上表現為行政權力的依法作為,在形式上表現為行政活動符合法定的程序。有些官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在依法不應作為的時候亂作為,在依法不應用權的地方亂用權。黨的十八大以來,這種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收斂。當前,在黨中央高壓反腐的形勢下卻又出現了另一種怪象,即有些官員怕擔責、怕出事,或者故意撂挑子、扔擔子,該作為的時候不作為,該用權的地方不用權。行政不作為和行政亂作為的性質是一樣的,都沒有做到行政依法而進行。依法行政的程序要求就是依法律規定的程序從事行政行為,關鍵在于做到程序正義、公開透明。政府行政要守規矩、走程序,這個規矩就是國法,這個程序就是法律程序。只有程序正義才能保障實體正義;也只有程序公開透明,才能防止權力腐敗。
權力依法受監督
防止權力腐敗必須要做好權力監督。監督權力是每個公民和組織的法定權利,也是防止權力腐敗的重要途徑。監督權力就是要讓權力暴露在陽光之下,使行使權力者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權力監督必須依法進行,由誰來監督、監督什么、如何監督、發現問題怎么處理都必須要有法律的規定。合理的監督既不是影響和干涉權力合法運行的監督,也不是那種搞形式、走過場或對違法犯罪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甚至同流合污的掛名監督。監督本身包括兩方面的內容,監其錯誤,督其改正,監出問題是為了督其改正。要加強和完善權力監督體制,對監督發現的問題要堅持有錯必究、有過必改,堅持做到監督要嚴不留死角、問責要嚴不留情面、改正要嚴不留后遺癥,確保監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違法依法被追究。權力和責任是統一的,沒有無責任的權力,權力越大責任就越重。政府責任是對政府權力的規范和制約,也是高懸于權力之上時時處處監督權力的一把利劍。法治政府必然是責任法定的政府,依法行政必然包括依法擔責和依法追責。依法擔責是指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所應承擔的與權力相應的責任和責任后果都是法定的,既不能任意加大責任也不能隨意減輕或拋棄責任。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必須要有勇于負責、敢于擔當的精神,堅決糾正尸位素餐的不作為和膽大妄為的亂作為,堅決克服庸政、懶政和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和違法行為。依法追責是指對違法失職行為要依法追究,該批評的批評,該處分的處分,該量刑的量刑,堅持責罰一致、公正嚴明的追責原則。
建設法治政府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的關鍵環節。法治政府不僅能夠使體現人民意志的立法得以貫徹執行,而且能給全社會樹立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典范。正人必先正己,己正才能正人,要想使整個社會尊法守法、依法辦事,政府首先得尊法守法、依法行政。也唯有如此,一個風清氣正、公平公正的社會才能逐漸形成。
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2)
真心實意“依法治國”其實很簡單,“五步走”足矣。
1、從各級律師協會會長與副會長的選擇“黨員律師”擔任本級人民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公安局(廳、部)長、司法局(廳、部)長。既能保證“依法治國”又能保證“黨的領導”??不會對“黨員律師”也存在猜忌吧?
2、從各級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行政專業委員會、勞動專業委員會中選擇“黨員律師”擔任本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與公訴部門負責人、政府法制部門負責人與公安機關法制部門負責人、勞動仲裁委員會主任。既能保證“業務能力”又能保證“政治能力”,何樂而不為?
3、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憲法審判委員會,受理憲法訴訟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憲法審判委員會認定違憲的法律、行政法規,各級人民法院不再援引適用,全國人大常委會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憲法審判委員會的司法建議廢除“違憲”的法律與行政法規。
4、修改《立法法》,明確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政府規章、部門規章的立法程序、立法權限、有效期限。《立法法》還應該明確哪些權利屬于“公民基本權利”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
5、頒布《政黨法》,規定只要“尊重憲法與法律、維護國家領土與主權、堅持民族團結與融合”都可以向民政部門登記為政黨,但不得宣揚暴力斗爭、民族分裂,不得成立地區性、民族性或宗教性政黨!墩h法》還要明確“黨的領導”只能是推薦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出立法建議兩種方式,嚴格禁止“以黨代政”。沒有組織與個人處于“法外之地”,政黨也如此。
6、修改《行政訴訟法》,不僅把一切行政行為包括行政立法行為列為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而且法院可以進行合法性與合理性審查。一切“惡法”特別是行政“惡法”都應該被法院拒之門外。
7、修改《人民法院法》,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互不隸屬,直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業務指導,所需經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撥付;各級人民法院法官須從事。
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3)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階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時期,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吹響了建設的進軍號。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關于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凝聚了全黨智慧,體現了人民意志,是指導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稕Q定》強調,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制度,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一論斷,深刻闡明了法治與全面深化改革的關系。中國社會進入深刻變革期之后,無論是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還是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都需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必須依靠法治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確保各項改革事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的必然要求。
早在文件起草階段,就對文件起草組反復提出要求“我們要緊緊圍繞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隊伍建設、黨的領導進行部署,體現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涵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方面。我們要堅持問題導向,著眼于法治領域廣大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著眼于國家治理法治化,提出一些新思想、新觀點、新舉措。要體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三個全面’的邏輯聯系,既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又能夠堅持從實際出發、不照搬照抄別國模式,做到理論和實踐相統一。”這些話告訴我們,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可以為法治體系創造條件;通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確保改革沿著法治軌道有序推進,及時鞏固、發展改革成果,可以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科學立法,為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當前,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如不及時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維化解矛盾淤積,減少利益調配帶來的社會震蕩,緩解結構調整造成的轉型陣痛,勢必引發新的矛盾。在法治的引領下推進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內規范改革,是中國改革持續向前的基本保障。
立法活動是國家重要政治活動,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在新的形勢下,完善以憲法的法律體系、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堅定不移地走道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注重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完善立法體制,堅持立改廢釋并舉;為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嚴格執法,為改革發展推進提供重要保障
《決定》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針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全會決定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6項舉措,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夯實基礎。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完善和發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全會提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政府既是行政執法的主體,又是改革的實施者和執行者。依法行政不僅關系依法治國能否實現,也關系改革的成敗。
公正司法,為改革創造公平的法治環境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公正司法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特別在維護社會穩定、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具有無可替代的作用。促進和保證公正司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改革中涉及的各方權益需要得到公正司法的保護,改革對利益關系的影響很多時候也是通過具體的司法案例傳遞到社會和個人。全會鮮明提出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任務。
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建設一個更加公平正義的社會,是改革的應有之義。中國的改革發展早已令世界矚目,但也要看到,以往發展中產生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存在,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呼聲也日益高漲。法治是社會穩定的“壓艙石”,也是人民維護合法權益的“重武器”。直面問題、聚焦問題,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發揮法治調和鼎鼐的作用,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切實促進公平正義,才能保證改革的正確方向和順利推進。針對司法公信力差的問題,全會決定從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舉措,為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提供了保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全民守法,為改革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讓法律成為全民的信仰。因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是改革的主體,也是依法治國的主體。改革實施不僅要求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依法辦事,更需要每個社會組織和個人自覺維護、捍衛和踐行。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形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社會環境,是改革順利推進的重要保障,全會提出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任務。
必須弘揚精神,建設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針對守法意識淡薄的問題,全會決定要求從小學開始,把法治課納入到各階段國民教育中,把法治建設成效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引導全體人民都成為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兩者有機結合,互相促進,共同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事業滾滾向前,時代賦予了中國共產黨人創造不同于西方的文明的歷史重任,我們黨必將完成這一極其重大而又義不容辭的光榮使命,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預備黨員轉正決議范
時間:2024-04-23 08:0:39預備黨員轉正決議四篇
時間:2024-04-23 08:0:39最新預備黨員轉正支部會議
時間:2024-04-23 08:0:57黨支部通過預備黨員轉正決
時間:2024-04-23 0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