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說過:“我們的任務是過河,但是沒有橋或沒有船就不能過;不解決橋或船的問題,過河就是一句空話!薄安荒転椤,就是解決不了橋或船的問題。今天小編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學校學習四個不為心得體會范文,僅供參考。
第1篇:學校學習四個不為心得體會
全市懶政怠政“四個不為”專項治理活動開展以來,永城實驗高中認真在全校教職工中進行宣傳教育,強化四個“落實”。推進廣大教職工轉變工作作風,確保學校的決策部署落地生根。
一是落實兩個責任。學校黨委書記、校長孫寧同志為專項治理活動第一責任人,親自抓、負總責,以上率下,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督查。從學校領導層、年級部到備課組,級級有責任、逐級抓落實。
二是落實三級管理。校黨委會、校長辦公會負責落實學校重大問題、重要工作的決策;各處室負責督促落實,年級部、教研組負責執行落實。校黨委會對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獎懲和追責。
三是落實干部輪崗交流。按照規范管理、探索創新的要求,對各處室組和年級部的中層領導每學年進行輪崗交流。從而激發干部活力,解決因循守舊、懶政怠政等長期遺留的問題。
四是落實監督督導。依托學校網站、宣傳欄及新媒體,搭建網上運行平臺。公開公示權力清單。讓社會全方位監督。同時學校黨委組成督導檢查組,定期不定期進行督導檢查,確保落實到位。
第2篇:學校學習四個不為心得體會
黨的十八大以后,尤其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面對反腐敗和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有一些領導干部不管是在思想上,還是行動上,都把“不干事”作為“不出事”的應對之策。這一風氣的形成和蔓延與“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背道而馳,是“四風”問題的另一“變種”,其危害不容小覷。如何全面治理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的懶散庸行為,使為官者想為、敢為、會為,大有作為,不是改革發展的需要,更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需要。
從各方面的信息來看,當前我國的“為官不為”現象已經達到了一個比較嚴重的程度。尤其是在經濟進入“新常態”、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增大、全面深化改革任務繁重、反腐倡廉進行到逆水行舟的關鍵時期,為官不為問題的危害性就更加凸顯了出來。為了給改革、發展和反腐工作創造有利的條件,就必須要下大力氣治理為官不為問題。在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明確提出要治理“為官不為”問題。那么,誰應該承擔治理為官不為問題的主要責任?只有對這些問題進行準確的把握和分析,才有可能形成正確的治理思路和有效的治理對策。
治理為官不為的主要責任人是各級黨政“一把手”與各級組織部門和人事部門
到底誰應當承擔治理為官不為問題的主要責任呢?答案并非那么簡單。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系統一直在做的一項主要工作就是“三轉”,其中的重點是“轉職能”。所謂轉職能,就是剝離掉那些不重要的任務,把有限的資源投入到主要任務上來,聚焦主業或中心任務,即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這說明,在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紀檢監察機關的首要任務都應當是官員的亂作為,而不是不作為問題。有鑒于此,要治理為官不為問題,就必須另找主要責任人。
在筆者看來,主要責任人應該是兩個:一是各級黨政機關的黨政兩位“一把手”,他們負領導責任。由于政府的行政機關承擔著經濟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大部分工作,因此,各級政府的行政“一把手”和政府部門的行政負責人應當承擔主要的領導責任;二是各級組織部門和人事部門。它們負主要的執行責任,也就是要去監督、發現和處理為官不為的問題。按照現行的制度規定,由于不少的責任追究都屬于紀檢、監察機關的權責,因此,紀檢監察機關也應該在治理不作為問題中承擔一定的配合責任。紀檢監察機關的責任是次要的,主要是在責任追究環節上予以支持和配合。主要責任人不明確、不落實,治理為官不為的措施再具體也肯定會落空。因此,責任人的問題必須首先要明確和確定。
治標措施:監督、發現和處理各種各樣的為官不為問題
不管是何種類型、何種原因,為官不為的問題都會在行為上表現出來,也就是不作為或不辦事。對于這些問題,公開曝光和堅決的責任追究都可以起到應有的懲處、警示或震懾作用。為了把治標措施落到實處,關鍵環節有兩個,一是誰去干,二是如何獲得問題信息。關于誰承擔主要的執行責任,前面的分析認為應該是各級組織和人事部門。也就是說,如果為官不為問題得不到遏制,這兩個部門應當被追究責任。
至于能不能發現為官不為的問題,組織和人事部門首先應該主動地、經常性地去巡查,其巡查工作當然可以和紀檢監察系統的監督工作相配合。此外,掌握為官不為問題大量信息的主體是企事業單位、廣大人民群眾,以及需要到上級政府部門辦事的下級政府人員。關鍵的問題是這些信息如何才能提供出來以發揮作用。筆者就不止一次聽到一些地方政府官員的抱怨:一些很好的項目對地方的發展十分重要,可上級政府相關審批部門就是拖延不批。在為官不為問題面前,地方政府官員都成了弱勢群體,那需要到政府辦事的企事業單位和老百姓該怎么辦呢?地方政府官員都在空抱怨,企事業單位人員和老百姓怎么敢去投訴和舉報呢?看來,這個問題真成了解決為官不為問題的“瓶頸”或“短板”。如果不實施特殊行動,不采取特殊措施,治理為官不為問題的治標措施恐怕就會落空。這個問題如何解決,還需要承擔主要執行責任的部門來找答案。
治本措施:各政府部門制定管理和服務的標準,特別是時限和質量標準,并予以公開
治本措施,也就是要消除滋生為官不為問題的土壤。相對于治標,治本的工作任務更多、難度更大。應當說,完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獎優罰劣只是一類措施,甚至還不是能立竿見影的主要措施,因為政績考核評價機制通常是定期進行,更多的是按年度進行,存在較為嚴重的滯后性。相比而言,要求各政府部門制定權力運行以及提供管理和服務的標準,特別是時限和質量標準,并予以公開,應當是一個更為有效的措施。有了標準,就好辦了,是否存在為官不為問題也容易被發現。超標準提供管理和服務的官員應該被獎勵,反之,違反者應當被懲罰。建立標準1.0版本是對各政府部門的基本要求,有了1.0版本之后,要求和鼓勵各政府部門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標準,持續提升和改進,繼續出臺2.0、3.0版本。在這方面,近些年來我國各級政府所進行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就創造了很好的做法和經驗。改革之前,官員在行政審批事項上有太多的自由裁量權,改革的一類主要措施就是明確行政審批的標準,主要是時限標準。這些努力對于減少和消除行政審批中的腐敗機會起了明顯的作用,對于減少和消除不作為問題的機會也同樣會起到重要的作用。此外,從長遠來看,改革我國的公務員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公務員職業化發展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等,使這些制度能發揮出更多的激勵效應,也是一類重要的治本措施。
最后,有必要強調的是,鑒于當前的為官不為現象還有一些特殊的原因,就需要考慮一些特殊的措施予以配合。例如,如何加快高壓反腐的進程,而不是曠日持久,就是一個很值得考慮的議題。另外,有針對性地加強官員的培訓,切實提高他們適應新常態、解決新問題的能力,也有現實必要性。
第3篇:學校學習四個不為心得體會
“官員不作為”的官場病是世界各國政府面臨的頑癥,中國政府也不例外。只是在當前反腐持續高壓態勢、各項改革任務急速推進、政府行為尚未規范透明、部分官員推諉扯皮等多種因素同時疊加的情況下,官員不作為現象表現得更突出一些,影響也更加惡劣。解決這一問題,僅僅靠領導斥責、輿論譴責、政紀問責是不夠的,需要從公務員的內在動力和外在約束兩個方面,雙管齊下、共同協力來解決。
通過“內塑動力”解決公務員自身的激勵問題
“內塑動力”是指一個人的努力工作必須要靠內在的動力來驅動。一般來講,收入、福利待遇等物質方面的需求通常是最基本的、較低層次的需求,沒有或太少不行,但有了或多了也未必能產生更強的工作動機。隨著中央八項規定以及反腐敗態勢的持續推進,公務員收入以及福利待遇將更加規范和透明,借助權力資源獲取的灰色或黑色收入的空間被大大壓縮,而通過正常工資調整機制保持收入穩步增長的態勢正在逐步形成。人們對公務員收入的預期會越來越明朗,因此公務員的物質激勵將會維持在一個較為穩定的強度,公務員的職業競爭力將會維持在一個相對合理的水平。
目前的主要問題是,除了物質激勵以外,公務員努力工作的內在動力還靠什么?實事求是地講,目前在我國公務員身上,工作層面和精神層面的激勵作用仍未得到充分的展現。尤其在近幾年,政府官員腐敗問題的大量披露,百姓“仇富”“仇官”心理的蔓延,加之官場中確實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官僚主義、懶政怠政等問題,使公務員這一職業群體的整體形象受到嚴重損害,很難像其他職業群體一樣獲得社會的認可和美譽。公務員似乎難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工作找到職業歸屬感,似乎除了當官,自身的人生價值難以得到真正的體現。盡管長期以來我們非常重視官員思想品德方面的宣傳和教育,強調公務員的奉獻精神,但從現實情況看,似乎標準拔得太高,過于理想化和空泛化,難以入心、入腦,落不了地。
因此,解決官員不作為問題,必須要從多個角度、多個渠道挖掘公務員的激勵資源,通過建立有效多元的激勵機制共同塑造官員努力工作的內在動力。除了要考慮工資收入等基本的物質激勵外,我們目前更欠缺的是公務員職業精神的塑造。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都需要培養自己的職業精神,都有義務遵從該職業所要求的基本職業道德規范,做公務員當然就要講“官德”,應該堅守為人民服務理念,要有獻身公益事業的精神,要做到誠實守信,不能變“仆人”為“主人”等等。唯有如此,每一個職業的從業人員才有權利通過正當履職獲取社會的認可和尊重,這種認可和尊重才會轉化為自身努力工作的內在動力。當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公務員群體的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政府官員尤其是高官的道德標準,也是非常必要的。
通過“外施壓力”建立公務員外在的約束機制
除了“內塑動力”,還需要“外施壓力”,兩者內外結合、雙管齊下,才能更好地解決官員不作為問題!巴馐〾毫Α,就是要通過建立有效的外在約束機制,防止公務員不作為、懶作為,促進公務員積極有為、有所作為。這方面至少有以下幾個問題亟待解決。
其一,規范和健全政府權責體系,繼續推進行政機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建立。權責體系包括權力界定、權力運行和責任主體等基本要素。權力界定不清晰,官員就不清楚什么事情該做、什么事情不該做,做了以后會產生什么后果,因此就會選擇“不作為”。權力界定不清晰、權力運行不規范、責任主體不明確,既是官員亂作為的根源,也常常成為官員不作為的借口。很多官員不作為的問題,往往是鉆了權責體系不健全的空子,自身擁有了過多的“做”與“不做”的自由裁量權。下一步我們有兩個問題仍需要進一步完善:一是強化權力與責任的對應關系,做到權責一致。二是權責體系要做到全覆蓋、無縫隙,不僅對外服務事項的權責要明確,并且包括決策、執行、監督等內部管理事項的權責也要逐步明確。將官員的自由裁量權降到最低,是防止官員不作為的最有效措施。
其二,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實施陽光行政。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不僅有利于減少腐敗行為,也有利于全社會對官員不作為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有利于促進官員更加積極作為和主動作為。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讓政府官員習慣于在陽光下施政、在陽光下執法;要避免選擇性公開,堅持全方位公開,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其三,完善政府績效管理制度,強化督促檢查和責任落實?冃Ч芾硎翘嵘畧绦辛凸帕、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引導公眾參與管理公共事務的有效工具?冃Ч芾砑炔煌趥鹘y意義上的政績考核,更不同于一些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搞的評比表彰活動,而是通過“績效計劃、績效執行和監控、績效評估、績效反饋和結果運用”形成政府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管理的閉環:事前能夠明確規定好政府部門應該做什么以及應該怎么做,事中能夠知道政府部門實際在做什么和怎么做,事后能分析研判出政府部門做得怎么樣以及下一步如何改進。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績效管理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推崇,至今仍在政府管理領域發揮著積極作用。
目前,我國各級黨委政府的督促檢查、效能監察等工作的開展,對于提高政府效能、規范政府行為發揮著積極作用,但新形勢下這方面的工作仍需強化和提升。要通過績效管理改進和完善我們的督促檢查和效能監察工作,并在開展績效管理的同時,盡快配套建立起績效問責制度?冃栘煵煌趥鹘y的黨紀、政紀或法紀方面的問責,兩者的性質不完全一樣,問責形式也不盡相同。比如,約談、督促整改、績效結果公開等,就屬于績效問責的范疇,而不屬于黨紀政紀問責的范疇。因此,要對官員不作為進行合理區分和理性分析,如果將所有的官員不作為現象都簡單地斥之為“也是一種腐敗”,無疑會造成腐敗現象擴大化,也無助于系統解決官員不作為問題。
預備黨員轉正決議范
時間:2024-04-23 08:0:39預備黨員轉正決議四篇
時間:2024-04-23 08:0:39最新預備黨員轉正支部會議
時間:2024-04-23 08:0:57黨支部通過預備黨員轉正決
時間:2024-04-23 0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