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新《條例》更加注重“德”的份量。干部任用工作是組織工作的重中之重,事關國家前途、黨的發展和人民利益。常言道: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個有能力有智慧有良知有擔當的官員不僅能夠推動經濟發展,政府高效運轉,還能多為民辦實事辦好事,從而促進社會和諧,增強人民幸福感。新《條例》堅持“以德為先”,強調了在德才兼備這一標準中,“德”的突出地位和根本前提。選好干部,關鍵是要選出能夠秉公用權,清正廉潔,不謀私利,能夠為民謀福祉,在推進改革關鍵時期起到積極作用的干部。
新《條例》對于干部管理更“嚴”。提出“破格提拔干部必須從嚴,必須是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睂τ谝剔o職、責令辭職和因問題被免職的官員,也提出了“一年內不安排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高于原任職務層次的職務”的嚴格要求。更為細致完善的操作規章和更加堅定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充分體現了中央建立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黨政領導干部隊伍的決心和信心。
有些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帶有復雜情緒,很重要的一個因素,也是對于“蘿卜招聘、破格提拔、帶病提拔”等問題的不滿意。新修訂的《條例》可以說是對對這些公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作了積極回應。對于選拔什么樣的干部、如何選拔干部、為什么提拔等問題,制度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既讓各級黨組織有法可依,也讓干部服氣、群眾滿意。當然,關鍵還在執行。
第2篇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從指導思想、原則和適當范圍到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作出了處分,共十一章,一百三十三條,寫的非常全面、非常得民心。
《條例》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對于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寫的再好也得落實在行動上,各級黨委要切實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使黨的紀律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心上。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首要位置,通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各級紀委要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大查處違反《條例》行為的力度,進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斗爭,確保把黨章黨規黨紀落實到位。廣大黨員要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住紀律“底線”,自覺做守紀律、講規矩的模范。只有這樣全國各民族人民才能更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華民族才能更加強大。
預備黨員轉正決議范
時間:2024-04-23 08:0:39預備黨員轉正決議四篇
時間:2024-04-23 08:0:39最新預備黨員轉正支部會議
時間:2024-04-23 08:0:57黨支部通過預備黨員轉正決
時間:2024-04-23 0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