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對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完善和發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推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制的工作中,要堅決落實好“兩個主體責任”,進一步扎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制度藩籬。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厘清黨委主體責任,健全責任體系
無論是黨委的主體責任,還是紀委的監督責任,都直指過去黨委和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的職責不清、力度不夠、互相推諉的弊端。厘清黨委和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中的職責和分工,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具有深遠意義。但落實“兩個責任”不能只靠文件的“一廂情愿”,更要看黨委和紀委所處的現實環境,避免“分身乏術”,心有余而力不足。紀委要“瘦身”。按照中紀委提出的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即“三轉”要求,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黨委要“瘦心”。要牢固樹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克服行政工作是實績,黨務工作是虛功的錯誤思想。尤其是黨委書記,要善于抓大放下,把主要精力用在總攬全局和黨風廉政建設等黨務工作上。強化各級黨委主體責任、黨委“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責任,推動黨委主體責任各項要求落地生根。要厘清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全面領導責任”到“主體責任”,要求各級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不僅要做部署工作的領導者,還要當好直接主抓的推動者、全面落實的執行者。
二、有權就有責,權責要統一
黨委權力和紀委權力也須有“制度籠子”的約束和規范。黨委具有領導權力和決策權力,必須負有相應的主體責任。紀委具有監督權力和執紀權力,必須負有相應的監督責任。責任即是一種可資利用的“制度籠子”,理清責任、落實責任,才能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避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淪為一紙空文。各級黨委必須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班子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主要領導責任,切實做到“一崗雙責”。各級領導干部既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實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把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并在一定范圍內開展評議,以此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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