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于10月20日在京召開,這次全會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的問題,受到了公眾廣泛的關注。
法治是現代社會最核心的價值、最突出的標志,也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后期,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上就提出建設的目標,并在隨后把依法治國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寫入憲法。經過十多年的實踐前行,中國社會在邁向法治國家的道路上取得豐碩成果的同時,也遇到了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如何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成為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歷史使命與重大任務。在全新的挑戰下,十八屆四中全究竟會承擔了怎樣的使命與任務?
第一,重申依法治國的道路選擇。
一個國家走向法治之路要與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歷史文化傳統等等相匹配,簡單的“拿來主義”、人云亦云不僅行不通,還會引發更大問題。所以對于今日之中國來說,我們要通過依法治國讓我們的國體與政體更完善、更有效。因此,十八屆四中全會一定要重申堅定不移走道路,也就是要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制度,貫徹理論,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是底線原則,不能在這個問題上犯“顛覆性錯誤”。
第二,明確依法治國的價值選擇。
在今日中國社會,依法治國有其基本的價值追求,這就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沒有憲法法律的權威,依法治國就沒有了前提;沒有人民權益的切實維護,依法治國就沒有意義;不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能維護國家安全穩定,依法治國也就是擺設。這“四個維護”是貫穿四中全會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的基本要求,只有這樣,才能讓依法治國成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三,化解依法治國的當務之急。
今日中國已經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走了17個年頭,中國的法治建設已經遠非一張白紙,如何在既有的基礎之上,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是四中全會的主要任務,這就需要在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有實質性的突破與進展。比如,立法不能把“專門法”變為固化小群體利益的“部門法”;執法不能變成尋租逐利的選擇性執法;司法既不能受權力的干涉,也不能內部腐敗“吃了原告吃被告”;全民守法則有待于在全社會確立起法治的信仰等等。破解這些制約依法治國全面推進的瓶頸性問題,將是四中全會的主要著力處。
第四,勾勒依法治國的實施方略。
有了科學的頂層設計,還要有實現頂層設計的科學路線圖。這就是四中全會強調的“三個共同推進”和“三個一體建設”: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只有通過從嚴治黨、加強反腐,才能更好地依法執政;只有把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才能建設法治政府。沒有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很難培育運行;沒有依法執政與依法行政的真正實施,依法治國也就失去了實踐基礎。同樣,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需要法治國家“先立其大”,而法治國家則通過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彰顯其國家品格、國家追求。共同推進、一體建設則事半功倍,各自為戰、單兵突進則勞而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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