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我市將于3月10日開始至3月12日,集中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專項督查,重點查處校外培訓機構存在“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行為。
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中小學生對學習的補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訓現狀卻不容樂觀,一些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據悉,市教育局將分六個檢查組將集中三天開展督查,采取不發通知、不定時間、不打招呼、直赴現場隨機抽查、明察暗訪和網上網下相結合形式進行。督查范圍為全市范圍內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全市范圍內無證非法辦學行為。采取現場發現問題現場下發問題通知單,將存在的問題向所在區縣交辦。
督查內容為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辦學行為;無證無照開展校外培訓行為;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開展校外培訓行為;超范圍開展文化教育培訓行為;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超出審批行政區域設立分支機構開展培訓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存在“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行為。對學齡前兒童進行小學化(課程)教育培訓行為;校外培訓機構舉辦、受托舉辦或變相舉辦與中小學入學或升學掛鉤的選拔性考試、測試、竟賽或排位賽、奧數賽等;校外培訓機構擅自擴大招生范圍,組織或安排中小學在校學生開展全日制教育教學活動(寒暑假除外);校外培訓機構存在虛假廣告宣傳,為學生代辦學籍代辦轉學、掛靠學籍、承諾上名校等宣傳行為;校外培訓機構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兼職授課行為;沒有按照要求將任課教師基本信息在辦學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任課教師沒有教師資格證等,以及其他有關違規違法行為。
另據悉,去年一年,全市各區縣(開發區)開展聯合執法184次;全年取締無證培訓機構405所(教育部門文化教育類、人社部門技能培訓機構、居民小區托管班等);市級部門、區縣相關部門和區域間發送告知、整治和協查函66件;下發整改通知書118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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