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5-2016學年全日制中小學教學時間作如下安排,請遵照執行。
一、全日制中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學年時間安排
全日制中學2015-2016學年度第一學期定于8月30-31日辦理入學手續,進行入學教育,9月1日正式行課。1月26日結束,1月27日開始放寒假,共計教學20周;第二學期定于2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2月24日正式行課,7月9日結束,7月10日開始放暑假,共計教學19周。
全日制中學全年共52周,其中教學時間39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共13周。初中上課時間35周,學校機動時間2周(由學校視具體情況自行安排,如學校傳統活動、文化節、運動會、遠足等),復習考試時間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學期畢業復習考試時間再增加2周)。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級上課時間35周,復習考試時間2周,勞動技術和社會實踐教育2周;高三年級上課22周,復習考試11周,勞動技術和社會實踐教育2周。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職業中學、民辦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上課時間為35周,復習考試為2周,機動時間為2周(由學校根據專業情況自行安排實習或見習)。
農村中學可根據農事特點,在學校機動的2周時間內安排農忙假,具體辦法由各區(市)縣教育局根據當地實際與勞動技術教育機動時間等統籌安排。
二、全日制小學學年時間安排
全日制小學2015-2016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和放假,第二學期的開學時間與全日制中學相同,第二學期于7月2日結束,7月3日正式放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嚴格執行本教學時間安排,未經成都市教育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隨意更改開學和放寒、暑假時間,學校調整課時安排一天以上應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期末考試時間原則上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內安排。
(二)各學校要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通知》(成教辦〔2011〕23號)、《成都市教育局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階段“減負萬里行”活動的通知》(成教函〔2013〕115號)、《成都市教育局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階段“減負萬里行•第2季”活動的通知》(成教函〔2014〕110號)等文件要求,嚴格按執行課程計劃和規范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加深課程難度、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提前結束課程,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組織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集體補課。學校的課程表要向家長和社會公示,教育行政部門應對學校課程開設情況適時有效監督。
(三)各學校要積極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并做好師生集體活動的組織和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關于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的規定,科學安排勞動技術教育、社會實踐和每天一小時的校園體育活動,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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