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新生入學登記通告
根據省、市、區人民政府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有關規定,凡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應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年滿六周歲(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時段出生)且確實需要在海曙區就讀的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規定日期內按要求進行報名登記,經審核通過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一、入學條件:
1.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海曙區有合法穩定的職業(截至4月30日,與海曙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在海曙的工商營業執照一年以上)。(原件和復印件)
2.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海曙區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截至4月30日,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以上,查驗日仍在參保,無中斷,補繳無效)。(原件和復印件)
3.父母雙方在海曙區有相對固定的住所(截至4月30日,已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一年以上,查驗日仍在按規定辦理,無中斷。同時持有暫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兩證地址相符)。(原件和復印件)
4.父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無超生現象并持有當年度戶籍地計生部門頒發的,經暫住地計生部門查驗的有效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二、申請時間:
1.4月26日9:00起-5月6日17:00止,登陸海曙教育網(網址:),進行網上預報名。
2.5月7日-5月27日區教育局完成預審核,通過手機短信告知預審核結果。
3.5月28日-30日現場審核。凡預審核通過的,持家庭戶口本和入學條件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到區教育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逾期不再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三、入學通知:
經審查后符合政策規定的海曙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新生,由區教育局安排學校就讀,有關學校將在6月13日-14日發出新生入學通知書。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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