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招生
每年3~4月進行入學預登記
根據《方案》,凡年滿6周歲,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都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應及時入學。任何學校都不得進行入學考試。
其中,公辦小學入學實行“依據戶口和實際居住地,以實際居住地為主,免試、免費、就近或相對就近報名入學”。并于每年3月~4月,由各縣(市)區進行入學預登記,重點是主城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登記,以摸清底數,合理安排教育資源。公辦小學在報名前一周,向社會公布報名時間、招生計劃、地段范圍和報名所需資料。主城區入學報名時間為每年8月1日~5日,其他縣(市)區在8月10日以前完成公辦小學入學報名工作。
民辦小學實行自主招生,可在公辦小學報名前1個月招生,但須于每年5月30日前將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報屬地教育部門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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