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錄取
(一)普通高中錄取
1.招生錄取原則:(1)公開、公正、公平原則;(2)德、智、體、美等綜合評定,擇優錄取原則;(3)招生方式多樣化的原則。
2.招生種類:(1)實行省一級重點高中提前招收“推薦生”制度;(2)在綜合素質測評基礎上,以畢業生學業水平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統一擇優招生;(3)允許高中學校招收部分特長生。
3.錄取的前置條件。并軌生錄取的前置條件是:綜合素質測評等第必須達到2A3P及以上。重點高中特長生錄取的前置條件是:品德與修養測評等第必須達到P等及以上。
4.招生錄取辦法。在符合錄取前置條件的考生中,依據以下辦法組織錄取。
(1)并軌生錄取。并軌生分兩部分錄。杭础巴扑]生”和“統招生”。
“推薦生”:紹興市第一中學和稽山中學用于推薦生招生的比例為本校并軌生招生計劃(不含創新班計劃)的50%,分別按各初中學校2012年秋季招生時確定的施教區資格學生基數分配。初中學校按分配數1:1.03的比例差額推薦;招生學校在市教育局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測試,淘汰3%錄取。推薦生招生在5月底完成,文件另發。
“統招生”:除推薦生指標外的并軌生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后統一招生,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及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特長生錄取。為鼓勵學生發展個性特長,高中學?梢蕴崆罢惺仗亻L鮮明、發展潛力較大的初中應屆畢業生。特長生計劃單列,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特長生須參加特長專項測試和中考,專項測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中考總分達到231分及以上方能取得正式錄取資格。特長生成績按特長專項測試成績70%、中考成績30%合計,安排在中考統招的提前批次錄取?忌讳浫『,不再參加統招其他批次的錄;未被錄取,可以繼續參加統招其他批次錄取。各校特長生招生方案另發。
(二)職業高中錄取
職業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標實行提前招生入學。初中畢業生可在學業水平統一考試前,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文件另發)。其余招生指標在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統一考試后,憑成績單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招生學校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及綜合素質等第、學業考試成績總分等,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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