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學:
為進一步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小學入學工作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報名要求
1、新生入學政策年齡應滿6周歲(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學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歲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由區教育局批準。殘疾兒童入學政策年齡可視不同情況放寬到7周歲或8周歲。
2、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報名。原則上每套住房六年內只安排一名學生在施教區學校就讀。
(1)屬下面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材料的,按正常入學辦理:
①兒童戶籍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一方,并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父母離異,兒童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并在施教區常住。
②兒童戶口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隨父母戶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
(2)適齡兒童為現役軍人子女,且監護人及適齡兒童戶口在我區部隊房屋并實際常住的,可以按正常入學辦理。
(3)拆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入學報名:
①拆遷家庭未安置或未購買新房的,在原施教區小學報名。
②已安置或購買新房且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到安置或購房所在地的施教區小學報名。
③所安置或購買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由安置或購房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3、各學校要積極做好殘疾兒童入學的調查摸底和宣傳動員工作,依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相關工作要求,注意尊重家長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到施教區學校隨班就讀或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學習。任何學校不得拒收施教區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兒童入學。
4、依據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5〕28號)要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我區公辦小學就讀,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在我區暫住地已實際居住滿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或暫住證;
(3)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憑證,或經工商部門頒發的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
(4)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5)隨遷子女出生證、預防接種證等證件。
符合以上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攜帶相關材料,于7月4日,統一到指定報名點報名登記,待我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完成后,統籌安排就讀,不參加電腦派位。
5、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等其他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不參加電腦派位。
二、招生辦法
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更好地推進我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依據《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5〕18號)文件精神,采取控制熱點學校招生規模、空余學額實行電腦派位等方式,確保小學免試就近入學符合省政府相關文件要求。
1、按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學位。施教區內適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日期辦理子女入學報名手續。逾期未辦理報名手續及報名登記工作開始后,適齡兒童家庭住房或戶籍變更的,由學校登記情況并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2、區內熱點公辦小學空余學額實行電腦派位。全區小學新生統一報名登記結束后,根據小學招生計劃及新生報名登記等情況,確定并公布有空余學額的熱點公辦小學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
符合正常入學條件的本區適齡兒童,可在報名登記的施教區小學申請參加區內1所實行空余學額電腦派位熱點公辦小學的報名。參加電腦派位的適齡兒童,監護人須填寫電腦派位申請表并簽字確認,逾期未報名的,不得補報。申請電腦派位報名人數超過學?沼鄬W額數的,實行電腦派位等額錄。簧暾堧娔X派位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沼鄬W額數的,實行全額錄取。凡不符合正常入學條件,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不參加電腦派位。
3、對以下對象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玄武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等。
三、時間安排
各小學要嚴格按照本辦法精神和相關工作會議要求,精心制定工作計劃,嚴格把握時間節點確保全區小學招生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在招生報名前,要公布施教區范圍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1、5月30日至31日,玄武區戶籍新生報名登記。適齡兒童監護人應到施教區學校為適齡兒童報名登記。報名登記時須出具監護人及適齡兒童的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及兒童預防接種證等有關證件(證明)。適齡兒童監護人應確保相關證件的真實有效,如有隱瞞,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學資格,并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2、6月7日,公布區內實行電腦派位的熱點公辦小學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
3、6月14日至15日,符合正常入學條件的小學新生填報電腦派位志愿。
4、6月28日,區內熱點公辦小學空余學額電腦派位。
5、7月4日,符合政策條件的區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指定報名點報名登記。
6、8月10日前,學校向監護人發放入學通知書或將新生名單張榜公布。任何學校不得讓學生提前或推遲入學。
7、9月30日前,學校完成新生學籍注冊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學校要加強對小學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政策要求,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2、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若施教區內實際報名學生數與招生計劃數不符,學校應結合實際情況,提前以書面報告形式向區教育局申請,經審批同意方可調整招生計劃。不得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合作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不得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作為依據進行招生;不得提前簽約錄取學生;不得分設任何名義的實驗班、重點班、快慢班;不得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等。
3、區教育局將適時對招生情況進行督查,發現違規招生、違規收費行為的,一經查實,堅決查處,取消相關學校和個人的評優、表彰、獎勵資格,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凡屬本施教區內發生的有關招生矛盾和入學問題,學校要及時、主動、妥善地處理,嚴禁推諉,切實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受教育權利,積極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五、本辦法由玄武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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