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產權房,該住處為其唯一實際居住地。
④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并擁有片區房產的產權達六年以上(含6年),適齡兒童及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戶口同冊,并實際居住1年以上的,可視為片區招生對象。
上述前三種情況還要同時滿足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
3.各小學應于報名前1周向轄區內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登記,經學校審核確認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后3日內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片區中心小學、區直屬學校說明原因,由中心小學、區直屬學校匯總報區教育局,經批準后予以補報,若片區學校學額已滿,由各中心小學、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各小學應及時上報所屬中心小學,中心小學、區直屬學校匯總上報區教育局,并由中心小學、區直屬學校會同鎮(街)政府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4.片區招生對象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指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
屬于政策性照顧類別的,還需提供相關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5.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戶口與住所分離的招生對象,經確認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區學校就學。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的入學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和《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廈門市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綜〔2015〕2號)精神,為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我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小學一年級實行積分入學、搖號派位辦法。各校應根據《翔安區教育局關于印發翔安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廈翔教〔2015〕9 號),結合本校實際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實施方案,在確保接收片區招生對象入學的前提下,核清學位,統籌計劃,遵循“四公開”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