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鏡湖區小學招生辦法出臺
本報訊記者獲悉,鏡湖區小學招生辦法近日出臺。實行公辦學校依據審定地址劃片免試就近入學的辦法,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公辦學位;優先保障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學生就近入學;嚴禁擇校。
鏡湖區小學的招生對象為鏡湖區戶籍、年滿6周歲(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兒童、以及居住在鏡湖區境內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
鏡湖區戶籍學生在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免試就近入學。學生的戶籍應與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實際居住地相一致。確認實際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監護人戶籍、房產證(全產權的房屋產權證等有效證件)地址為準。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在一起的,以與學生實際居住在一起的父親或母親的戶籍、房產證地址為準。作為入學房產其用途(性質)須為住房,工業用房、商業用房等非住房不能作為入學房產。
因特殊情況造成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分離的,按下列規定辦理:1、已入住新購住房暫未辦理房產證、戶口已入的,憑購房合同及全額購房發票,在居住地就近入學。2、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和原房產證等原始證明材料,按拆遷協議安置地址就近入學。3、鏡湖區戶籍租房的,由鏡湖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學生父母需持戶籍和鏡湖區的居住證,向區教育局提出就學申請,按照居住證地址統籌安排入學,購買房屋且戶籍遷入的安排就近入學。
嚴禁舉行各種入學考試或測試,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嚴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擇校費“、“借讀費”,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共建費”等費用。
鏡湖區2015小學招生工作日程:7月8日-10日,鏡湖區教育局組織發放《義務教育登記表》,同時審核戶口、房產證、居住證等其他房屋產權有效證明材料。發放地點設在大官山小學;7月-8月,鏡湖區教育局匯總審核區境內適齡入學兒童的戶口、房產證,確定區境內各小學招生計劃及招生服務區域(招生地段)并公布;8月20日-21日,各小學向社會公布當年的服務區域(招生地段);8月22日-23日,各小學組織招生登記報名,報名時需交驗戶口、房產證、《義務教育登記表》、計劃免疫證明;8月25日-26日,各小學發放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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