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薦派位入學
取得推薦派位資格的小學畢業生在網上填報志愿后,由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按計算機隨機派位的方式錄取。派位結果在錄取學校公示。
(4)特長生入學
符合入學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到特長生招生學校報名初試,取得特長生復試資格后,由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專業復試。招生學校按照西城區教委審批的計劃和項目錄取。錄取結果在招生學校公示。
(5)特色校入學
符合入學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到特色學校報名,特色學校按西城區教委審批的計劃錄取。錄取結果在招生學校公示。
(6)政策保障入學
凡屬西城區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子女及各種符合政策的保障對象子女入學,按北京市教委相關規定在學區內入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鐵路系統子女入學按有關協議執行。
(7)學區派位入學
學區派位以初中入學學區為單位,規定時間內在網上填報志愿,按計算機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8)民辦學校入學
符合西城區初中入學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學校申請入學。民辦學校將招生區域范圍、時間及招生人數向社會公示。
已被前一種入學方式錄取的學生,不能參加其他入學方式。
四、工作要求
西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由西城區教委制定實施意見,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各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順利進行。
西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使用北京市教委統一的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系統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將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市區有關部門將依據權限進行查詢和監控。
(一)嚴格規范招生行為
招生學校要嚴格按照西城區教委規定的入學方式接收學生,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招生學校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考試。
(二)嚴格招生計劃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小學、初中招生計劃報北京市教委備案。招生學校嚴格按照西城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規定程序招生,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三)嚴格執行招生進度
各中小學要嚴格執行西城區教委規定的招生進度和工作程序,按規定日期發放《入學通知書》,杜絕違規操作。
五、有關說明
(一)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二)集體戶口入學
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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