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關于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魯辦發〔2014〕55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學區制建設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3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4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深化義務教育領域改革,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完善義務教育招生政策,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促進教育公平。
二、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
1.明確招生范圍。各區(市)要充分考慮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與分布狀況、學校布局、規模、條件和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合理劃定轄區內每所小學的招生范圍。對已明確招生范圍的學校,要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區域不明確或新建學校要在招生工作開始前,根據學校建設規模和招生能力劃定招生范圍。片區劃定后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進行審慎論證,適當對學校招生范圍作出調整,重新確定的招生范圍要及時向社會公布。
2.控制招生計劃。各區(市)要認真分析當前學校規模和班額實際,根據學校承載能力以及適齡人口分布和流動情況,科學合理地調整學校招生計劃,調整后要嚴格設定學校最大容量。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條件、招生計劃等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要在招生前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3.控制入學政策年齡。小學入學政策年齡為6周歲(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嚴禁招收學齡前兒童入學,嚴禁提供虛假信息入學,嚴禁招收既無戶口又不夠入學政策年齡的兒童,禁止在校在籍生重復報名。初中學校禁止招收非畢業年級學生。
4.規范招生秩序。按照“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在劃定的服務區域內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招收的新生提倡按性別隨機編班,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入學考試或測試,嚴禁設立“特色班、重點班、實驗班”。嚴禁跨范圍、超計劃招生,學校擅自招收的計劃外學生,不予注冊學籍。民辦學?鐓^(市)招生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5.規范跨區域招生。各區(市)要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招收跨區域學生過程的監管和調控,嚴格審核報名材料,嚴禁公辦中小學超范圍招生。嚴格控制非正常跨區、跨片、跨校招生行為和轉學行為。
6.控制大規模學校和大班額。各區(市)要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和分年度實施方案,抓好新建居民區配套學校建設和老城區學校改擴建工作,降低學校規模,控制招生班額,減輕城區學校招生壓力。市對區(市)、區(市)對學校規模和班額實行監控機制,區(市)每學期要上報轄區內最大規模的學校和最大班額的學校班級,市局將對報送的學校規模和班額信息進行核實,適時進行通報?刂拼笠幠W校和大班額將作為衡量各區(市)教育發展水平的重要監測點。
7.實行招生情況上報制度。中小學招生實行校長負責制,招生計劃審批制,招生情況申報制。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的學校招生方案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對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學校擅自招收的超計劃、服務范圍以外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各區(市)中小學招生意見,5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招生結束后,招生情況將逐級填表上報至省教育廳。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于7月25日前結束。
三、推行義務教育學區制
1.落實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各區(市)要統籌做好學區設立工作,將初中與小學結合成片進行統籌管理,合理配置學區內各學校的教育資源,公辦學校嚴格按學區招生,推行九年一貫、多校協同、資源整合等學區管理模式。
2.設立學區。按照地理位置相對就近原則,以初中學校招生范圍為基礎設立學區。對于農村學校,1個鄉鎮一般設1個學區,規模較大的鄉鎮可以設2個學區。充分考慮學生就學方便,學區可跨鄉鎮組建。對于城區學校,按照辦學水平大致均衡原則,可以由1所初中與幾所小學組建成1個學區,也可以由幾所初中與若干所小學組建成1個學區。學區設立具體辦法各區(市)可因地制宜確定。
3.統籌招生培養。義務教育學校以學區為單位,實行小學與初中九年一貫制對口劃片招生,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對口劃片包括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等方式。單校劃片采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根據小學生源情況,可以一對一、多對一。多校劃片以城區學校為主,多校劃片的初中學校,根據學校的招生規模,可以一對多、多對多,優質初中要納入多校劃片范圍。
四、保障特殊群體平等受教育權利
1.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回原籍子女入學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對于符合條件,學校仍有接收能力的,學校不得拒收;學校接收確有困難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協調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家長工作調動、外出務工人員回原籍,未在戶籍所在片區小學就讀的學生,如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須由原畢業小學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學籍證明,提供全國學籍號,到戶口所在地轄區學校申請入學。
2.做好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工作。暢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通道,建立隨遷子女就學檔案。凡符合《棗莊市城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的學生,到義務教育學校就讀,應按有關規定辦理,中小學不得拒收。
3.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入學工作。區(市)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加強與村(居)委會的聯系,全面掌握轄區內留守兒童狀況,建立留守兒童管理檔案,將留守兒童信息納入學籍管理平臺,對其父母外出務工情況和監護人變化情況逐一登記并及時更新,準確掌握留守兒童信息,建立與其監護人或代理監護人聯系制度,動員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制定關愛留守兒童幫扶措施,落實好國家和省、市各項資助政策,保證留守兒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確保每個學生不因貧困、學困而輟學。對失學在外要求回原籍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轄區學校不得拒收。
4.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認真落實《棗莊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視力、聽力、智力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4%。建立以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送教上門等其他教育形式為補充的特殊教育辦學格局,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能力,擴大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規模,增加招生類別。擴大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規模,優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學生隨班就讀,學校不得歧視和拒收。特殊教育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提高到6000元。
5.做好軍人子女入學工作。按照魯政聯(2012)1號文件要求,認真落實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軍人子女入公辦中小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在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免交書本費,對寄宿學生由學校給予適當生活補助;在校就讀期間,學校應提供必要的學習生活上的幫助,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獎(助)學金。
五、嚴格控制擇校
為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整治義務教育階段違規擇,F象,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促進教育公平,按照“區(市)為主,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以整治城區義務教育學校違規擇,F象重點,努力破解城區學校擇校和大班額難題,使違規擇,F象得到有效緩解。
1.繼續實行電子化分送。按照學區劃分,初中學校實行對口劃片招生,學生由小學畢業學校直接升入對口初中學校,實行電子化分送,依據小學學籍建立初一新生學籍。未經區(市)、市教育局批準,沒有到分送初中學校報到注冊,自行選擇其他學校就讀的學生為擇校生。
2.繼續實行擇校備案制度。對放棄原服務區學校就讀資格,自行選擇其他學校就讀的學生,在入學、轉學時需填寫擇校意向表。學校將擇校生名單上報區(市)、市教育局存檔備案,小學擇校生升初中不予優先分送,初中擇校生在高中招生時不享受指標生待遇。
3.繼續實行高中招生指標生政策。完善將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服務區域內各初中學校辦法,高中招生實行指標生政策;擇校生不享受指標生政策;初中非擇校生在其畢業學校就讀不滿2學年的,不享受指標生政策。
4.提倡學生在戶籍所在地就學。農村戶籍的城區學校學生回原戶籍所在地初中學校就讀,在畢業學校就讀滿兩年的可享受指標生政策。
5.嚴格治理招生亂收費。認真執行《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4〕6號),嚴禁區(市)、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
六、加強學籍管理
1.學籍注冊。新生入學后,學校要及時采集學生信息,利用山東省基礎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辦理學籍注冊手續。學校、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逐級審核,嚴格把關,確保學生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注冊學籍。新生建籍要落實到班級,做到學校實有班級和學籍班級相一致,嚴禁有籍無班、班籍不符現象。新生電子學籍的注冊工作必須于9月20日前上報市教育局。
2.及時處理問題學籍。新生學籍信息要經過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核對并簽字確認。學校不得為未報到學生注冊學籍,嚴禁搶注學籍。對于未生成全國學籍號的問題學籍,學校要通知學生家長提供戶籍證明等相關材料,及時修改變更學生信息。
3.規范人籍不符現象。把好招生入口關、守好建籍審核關,嚴禁學校擅自接收不能辦理合法學籍的學生,嚴禁學?缒昙壗,嚴禁學生變相留級。對于足齡無戶申請入學的兒童,建籍時家長應提供兒童的出生證及父母的身份證信息,并錄入學籍系統。學籍管理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對不能建籍的新生或轉學學生要及時匯報、通知學生家長,妥善處理,嚴禁出現新的問題學籍。
4.規范學籍變更時間。本市內轉學原則上暑假辦理。轉往外市、外省的學生,以方便學生為前提,限時辦理。從外地市回原籍就讀的學生,經學校、教育部門審核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定時辦理。除因學生父母工作調動、軍隊轉業外,畢業年級不轉學,初三下學期不休學。平臺關閉畢業年級學籍,初中學業考試期間關閉考試年級學籍,不再辦理任何變動手續。
5.規范學生轉學程序。學生轉學由轉出學校出具轉學證,接收學校蓋章,轉出、轉入學校需在平臺上提交申請,持相關材料到轉入、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到市教育局做異動處理,轉出、轉入學校要將轉學證及回執分年度歸檔保存。
6.控制大班額學校轉學。大班額學校學籍實行動態管理,對在校生規模和班額達到規定上限的學校,無學生轉出的,原則上不再接收學生轉入。
7.完善學籍管理制度。中小學學籍實行專人管理,責任到人。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籍在人在,嚴禁人籍分離。學校學籍實行校長負責制,學生學籍信息變動持相關材料按程序報批,學校不得接收無學籍學生,學生轉學要先審批后入校。學校、區(市)要明確責任,嚴禁推諉扯皮,責任上移。
七、嚴格控制輟學
1.及時掌握學生變動情況。義務教育學校學生超過一周不在校,學校要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學生情況,督促其返校。已轉學的,學校要告知家長辦理學生轉學手續,并及時上報學籍主管部門。
2.關注重點群體。將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外來務工隨遷子女、殘疾兒童少年按時入學,順利完成義務教育作為控輟保學工作的重要內容。為保證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防止學生流失,控制學生輟學,初中學校應尊重初中畢業生的選擇意愿,不得強制學生分流,不得提前勸退學生離校,高中段學校不得招收未完成義務教育的學生。
3.嚴格監督考核。為有效控制學生輟學,將控輟列入初中升高中指標生分配的一個控制性因素。以在籍學生人數為基數,以參加初中學業考試和升入職業學校人數檢測區(市)輟學情況,并將結果納入區(市)對學校教育綜合考核。
八、加大監管力度,規范招生行為
1.加強組織領導。招生工作政策性強、工作量大,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區(市)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和解決招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制止違規招生行為的發生。
2.加強宣傳引導。各區(市)、各有關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宣傳《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宣傳中小學招生政策,宣傳科學的教育理念,讓社會支持,讓家長理解。引導家長樹立“適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觀念,引導家長理性對待子女入學,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3.加大監管力度。一是加強對學校招生過程監管,嚴格督查政策執行情況。二是嚴肅招生紀律,對違規招生、違規收費行為,嚴肅查處、及時糾正,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三是暢通監督渠道,設立舉報電話、信箱,接受群眾監督,做到有訴必查、有錯必糾。四是把規范招生、整治違規擇校、違規收費作為督查辦學行為的重要內容。五是將招生情況、學籍管理情況納入教育綜合督導,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實績考核的重要指標。
4.實行陽光招生。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學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誠信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學校要將招生具體政策和就讀條件、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領導小組、工作安排、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等招生信息向社會公開,要通過多種途徑為家長、學生和社會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工作中要熱情接待來電、來訪,認真接受群眾監督。
5.實行責任追究。中小學招生和新生建籍是保障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的兩個關鍵環節,實行問責制。對招生過程中存在違規招生、違規收費行為的,學籍管理中出現問題學籍多,審查把關不嚴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將追究招生人員、學籍管理員、分管校長、校長的責任,在全市通報批評,學校當年不能被評為先進學校,取消相關人員評優評先、職稱評定和職務晉升資格;對于頂風違紀的,要給予校長和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呈下
時間:2024-04-24 01:0:25最高法:依法懲治未成年人
時間:2024-04-24 01:0:53最高法:小學生體育課意外
時間:2024-04-24 01:0:30浙江省寧波市“三個一體化
時間:2024-04-24 01:0:28